烟的消费税怎么算 烟草消费税的税率形式为

金融百科2021-10-06 23:31:47

烟的消费税怎么算

1.进口卷烟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按量计算出的定额消费税)÷( l一消费税税率30%) ——30%是旧的,现在进口卷烟此处要除以36%,这个数字是固定的,.

卷烟 使用 复合计征办法缴纳消费税卷烟应纳消费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卷烟每箱50000支= 250条烟(每条200支)应交卷烟消费税 = 85*250*5*56% + 150*5 = 59500 + 750 = 60250元

委托加工烟丝应纳消费税额:(600000+37000)÷(1-30%)*30%=273000元 销售卷烟不含税价:10530000÷1.17=9000000元 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额:9000000*45%+500*150=4125000元 实际应交纳的消费税额:4125000-273000=3852000元

烟的消费税怎么算 烟草消费税的税率形式为

烟草消费税的税率形式为

烟草税主要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两种税种的税率分别是: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烟草属于货物销售,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根据财税〔2015〕60号文件,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各类烟草的税率为: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或以上/条):税率56%,另收0.003元/支,于生产环节征收;乙类卷烟(调拨价低于70元/条):税率36%,另收0.003元/支,于生产环节征收;商业批发:税率11%,另收0.005元/支,于批发环节征收;雪茄:税率36%,于生产环节征收;烟丝:税率30%,于生产环节征收.

一、自2004年3月1日起,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按以下办法确定: 1、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其中,关税完税价格和关税为每标准条的关税完税价格及关税税额;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条(200支)0.6元(依据现行消费税定额税率折算而成);消费税税率固定为30%. 2、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50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税率为45%;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

三种形式.1、从量计征(定额税率):啤酒、黄酒、成品油.2、复合计征(从价又从量):卷烟(包括批发环节)、白酒.3、从价计征:15个税目除上述商品外都从价.

缴纳消费税的烟包括

消费税”烟“税目包括卷烟、雪茄烟和烟丝三类,具体相关规定和消费税的计税方式如下:1、卷烟(1)生产销售或进口环节 A、甲类卷烟:按税率56%加0.003元/支的"复合计征"方式征收消费税.B、乙类卷烟:按税率36%加0.003元/支的"复合计征"方式征收消费税.注:甲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乙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2)批发环节 加征一道税率5%的“从价计征”方式征收消费税.2、雪茄烟:按税率36%的“从价计征”方式征收消费税.3、烟丝 按税率30%的“从价计征"方式征收消费税.

1.卷烟(1)甲类卷烟:56%加0.003元/支(2)乙类卷烟:36%加0.003元/支(3)批发:11%加0.005元/支2.雪茄烟:36%3.烟丝:30%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第二类:.

香烟消费税如何计算

1.进口卷烟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按量计算出的定额消费税)÷( l一消费税税率30%) ——30%是旧的,现在进口卷烟此处要除以36%,这个数字是固定的,.

卷烟 使用 复合计征办法缴纳消费税卷烟应纳消费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卷烟每箱50000支= 250条烟(每条200支)应交卷烟消费税 = 85*250*5*56% + 150*5 = 59500 + 750 = 60250元

如果你的卷烟单条价格大于70元,那么适用56%的税率,10000*10*56%+10*150=57500 如果卷烟单跳价格小于70元,那么适用36%的税率10000*10*36%+10*150=37500

酒的消费税税率是多少

白酒消费税是是按照20%的从价税率和0.5元/斤的从量税计算的.税费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1)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依据如.

白酒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不含税销售收入金额x税率20%+销售数量x定额税率0.50元/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从量定额税的计量单位按实际销售商品重量确定,如果实际销售商品是按体积标注计量单位的,应按500毫升为1斤换算,不得按酒度折算. 因此,2006年4月1日以后,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应交消费税的计算公式均为: 应交消费税 = 应税销售额 * 20% + 应税白酒重量(单位:500克)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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