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定原则的学理之争 税收合法性原则

金融百科2021-10-07 02:20:51

税收法定原则的学理之争

税收法定原则又称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税收要件法定主义是指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标准等税收要件必须以法律形式做出规定,且有关课税要素必须尽量明确.税务合法性原则是指税务机关按法律程序依法征税,不得随意减征、停征或免征,无法律依据不征税.

一般认为,税收法定原则最早是在1989年作为西方国家税法的四大基本原则之一介绍到中国来的.中国当代民商法泰斗谢怀栻先生在《西方税法的几个基本原则》中详细地.

所谓税收法定主义原则,是指由立法者决定全部税收问题的税法基本原则,即如果没有相应法律作前提,国家则不能征税,公民也没有纳税的义务.“这一意义上的税法律主义正是现代法治主义在课税、征税上的体现”.它要求税法的规定应当确定和明确.该原则的作用在于:一方面使经济生活具有法的稳定性,另一方面使经济生活具有法的可预见性,以充分保障公民的财产权益.

税收法定原则的学理之争 税收合法性原则

税收合法性原则

所谓税收法定主义原则,是指由立法者决定全部税收问题的税法基本原则,即如果没有相应法律作前提,国家则不能征税,公民也没有纳税的义务.“这一意义上的税法律主义正是现代法治主义在课税、征税上的体现”.它要求税法的规定应当确定和明确.该原则的作用在于:一方面使经济生活具有法的稳定性,另一方面使经济生活具有法的可预见性,以充分保障公民的财产权益.

1、税收基本原则就是税法基本原则,他们同属一个概念. 2、税法的基本原则就是指一国调整税收关系的基本规律的抽象和概括,是贯穿税法的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

税收法定原则又称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税收要件法定主义是指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标准等税收要件必须以法律形式做出规定,且有关课税要素必须尽量明确.税务合法性原则是指税务机关按法律程序依法征税,不得随意减征、停征或免征,无法律依据不征税.

税收法定原则的启示

由于税收法定涵盖立法和执法两部分内容,所以,在《宪法》的统帅下,需要将《立法法》与《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起来.换言之,除了《立法法》对税收立.

税收法定原则又称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税收要件法定主义是指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标准等税收要件必须以法律形式做出规定,且有关课税要素必须尽量明确.税务合法性原则是指税务机关按法律程序依法征税,不得随意减征、停征或免征,无法律依据不征税.

这是保证税收及时足额进入国库和各地方财政的基础.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原则.

税收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是

税收制的核心内容是D,税率.税率是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通常用百分比来表示.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征税的数量和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体现了征税的深度,因而它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税收制度,简称“税制”,它是国家以法律或法令形式确定的各种课税办法的总和,反映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是国家财政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

税收管理是国家以法律为依据,根据税收的特点及其客观规律,对税收参与社会分配活动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控制,以保证税收职能作用得以实现的.

税收行政法规由 制定

税收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一种调整税收关系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它是目前我国最主要的税法法源.我国税收实体法除个人和外资所得税制定为法律外,均为税收行政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等均属行政法规. 税收规章是有权的国家税收行政管理机关为执行税收法律和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税法的具体化,其作用在于使税法具有可操作性.税收规章的法律效力低于税收法律和法规,但也是广义上税法的组成部分.在我国,有权制定税收规章的部门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及地方政府.

A,B是财政部指定的,C如果是实施条例的话就是国务院,并且是行政法规,细则的话就不知道了,D的话是行政法规,

错.国家税务总局有权根据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税收行政规章,而不是税收行政法规.

TAG: 税收   原则   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