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信用证可撤销吗 备用信用证的特点

金融百科2021-10-08 21:16:37

备用信用证可撤销吗

不一样——可撤销的信用证(包括备用信用证)的关键是“可撤销”,即只要开证申请人向开证行提出撤销信用证的申请,开证行就可以一纸通知给受益人,所开立的信用证就可以被撤销;而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包括备用信用证),一经开出,就不能够随意撤销——这是为了保护受益人的利益.所以,UCP600颁布后,凡事信用证,一经开出都是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即不再有可撤销的信用证.

所谓循环信用证是指该信用证的金额在被受益人交单议付或支付后得以恢复,受益人可以再次或多次利用的信用证. 所谓备用信用证是指该信用证不以受益人的单据作为.

顾名思义,主要区别就在于能否撤销,备用证实际就是银行保函,不可撤销就是无条件付款.

备用信用证可撤销吗 备用信用证的特点

备用信用证的特点

用通俗话来说,备用信用证的特点就是:备而不用,即备用信用证其实就是一项担保,由开证行担保开证申请人一定会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而使用或着兑用备用信用证的条件是:只有当开证申请人没有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时,受益人才可以凭开证申请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声明,向开证行主张备用信用证项下的价款.

备用信用证[standby credit letter ]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备用信用证是一种特殊.

我们一般称的信用证是指跟单信用证,是基于货物贸易进出口的一种结算方式,跟T/T汇款一样,属于一种国际结算的方式;备用信用证,虽然也叫信用证,但跟跟单信用证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报文,备用信用证更加倾向于是一种担保,是指当备用证条款中所规定的事项未执行的时,将会得到某个金额;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

备用信用证的基本当事人

信用证的基本当事人有6个—开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受益人、议付行和付款行. (1)开证申请人:向银行申请开立L/C的人,即进口人或者实际买主. (2)开证行:接.

你好!开证申请人,即买卖合同的买方;开证行,即开出信用证的银行,一般在买家所在地;受益人,即买卖合同的卖方,一般情况下也是信用证上的SHIPPER;通知行,通知卖旦搐测诽爻赌诧涩超绩方信用证的银行,一般在卖家所在地.有的信用证还会涉及保兑行、议付行等其他当事人.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信用证的当事人包括:开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保兑行(如果有)、议付行(或者交单行)、受益人.其中,开证申请人是进口商;开证行是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开证.

备用信用证的开证行承担

开证行的付款责任是第一性,与合同独立

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承担付款责任是第一付款责任——即信用证一旦开立,就构成开证行对受益人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只要受益人交单符合信用证对单据的规定,即单证相符,则开证行将承担对受益人第一付款责任.

在信用证结算中,涉及的当事人主要是四个,买卖双方,开证行(付款行)和通知行(议付行),每个当事人都有自己要履行的义务,如果不履行义务,都有可能遭遇风险.比如卖方,如果它向议付行提交的文件与信用证条款的要求不一致,就有可能遭遇议付行拒付货款.

国际备用信用证

备用信用证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踏实备用信用证是集担保、融资、支付及相关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金融产品,因其用途广泛及运作灵活,在国际商务中得以普遍应用.LZ要申请备用信用证的话,我推荐外资商业银行会比较好,例如星展银行,毕竟目前我国银行对备用信用证的认知度不如外资商业银行,并且该银行的备用信用证可被用作付款保证,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融资担保.

备用信用证 简称SBLC (standby letters of credit) 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它是集担保、融资、支付及相关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金融产品,因其用途广泛及运作灵活,在国际商务中得以普遍应用.但在我国,备用信用证的认知度仍远不及银行保函、商业信用证等传统金融工具.更详细的可以百度 呵呵

备用信用证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作为一种担保是备而不用的——除非是开证申请人违约,受益人才会利用该备用信用证向开证行索款——索款时需按照该备用信用证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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