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征消费税的商品 二次征收消费税的有

金融百科2021-10-08 21:55:09

两次征消费税的商品

两次课征制是一种在商品流转的许多环节中选择两个环节征税两次的制度.我国过去实行的工商统一税和工商税都实行这种课征制度,应税产品在生产和零售两个环节课税.工业产品在出厂销售环节征收一次,在商业零售环节再征收一次; 应税农、林、牧、水产品在采购环节时征收一次,在商业零售环节再征收一次; 进口产品在报关进口环节征收一次,在商业零售环节再征收一次.商业批发环节均不征税.

一般不使用组价的,就以商品的不含税价格为计税基础. 如果使用组价的话:(在无法确定价格时) 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另外,如果是实行复合计税的话: 组价=【 成本*(1+成本利润率)+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是价内税:我们的销售价格是包括了消费税. 而增值税的计算是以销售价格乘以增值税税率就可以得到增值应交的税额

烟、酒、茶、化妆品、超过一万快钱以上的高档手表、实木地板、成品油、高档轿车、木质一次性筷子、鞭炮、焰火、珠宝首饰、高尔夫球、游艇. 一共就这14种了.

两次征消费税的商品 二次征收消费税的有

二次征收消费税的有

两次课征制是一种在商品流转的许多环节中选择两个环节征税两次的制度.我国过去实行的工商统一税和工商税都实行这种课征制度,应税产品在生产和零售两个环节课税.工业产品在出厂销售环节征收一次,在商业零售环节再征收一次; 应税农、林、牧、水产品在采购环节时征收一次,在商业零售环节再征收一次; 进口产品在报关进口环节征收一次,在商业零售环节再征收一次.商业批发环节均不征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是生产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除税总最新文件规定卷烟还在批发环节按照5%加收消费税外),因此,贵公司进口应税产品只要在进口环节由海关征收消费税,在销售环节不再缴纳消费税(卷烟除外).

从税的原理来看,消费税通常实行的是单一环节征收,对于卷烟批发企业加征一道消费税可以理解为二次征收消费税,存在税上征税的现象.从现实情况,与我国货物流转环节的价值分布有关,以及平衡税收负担有一定关系.同时,加征的一道消费税主要是批发企业向非批发企业销售的卷烟征收,批发企业之间货物购销不征收从价税5%.

消费税双重征税的税目

两次课征制是一种在商品流转的许多环节中选择两个环节征税两次的制度.我国过去实行的工商统一税和工商税都实行这种课征制度,应税产品在生产和零售两个环节课税.工业产品在出厂销售环节征收一次,在商业零售环节再征收一次; 应税农、林、牧、水产品在采购环节时征收一次,在商业零售环节再征收一次; 进口产品在报关进口环节征收一次,在商业零售环节再征收一次.商业批发环节均不征税.

首先:目前消费税的税目如下:1、烟,2、酒,3、化妆品,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鞭炮、焰火,6、成品油,7、摩托车,8、小汽车,9、高尔夫球及球具,10、高档手表,11、游艇,12、木制一次性筷子,13、实木地板,14、电池 ,15、涂料.其次:适用复合计税的税目有:烟税目下的“卷烟”子目和酒税目下的“白酒”子目1、甲类卷烟:56%加0.003元/支; 乙类卷烟:36%加0.003元/支;2、白酒: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有: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十一种商品.1.双重征税,一道按比例征;一道按定额征;2.批发环节加收5%

消费税征收两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是生产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除税总最新文件规定卷烟还在批发环节按照5%加收消费税外),因此,贵公司进口应税产品只要在进口环节由海关征收消费税,在销售环节不再缴纳消费税(卷烟除外).

两次课征制是一种在商品流转的许多环节中选择两个环节征税两次的制度.我国过去实行的工商统一税和工商税都实行这种课征制度,应税产品在生产和零售两个环节课税.工业产品在出厂销售环节征收一次,在商业零售环节再征收一次; 应税农、林、牧、水产品在采购环节时征收一次,在商业零售环节再征收一次; 进口产品在报关进口环节征收一次,在商业零售环节再征收一次.商业批发环节均不征税.

1 、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其所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2、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所付的消费税准予按生产领用数量抵扣加工的产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消费税征税征两次税的

两次课征制是一种在商品流转的许多环节中选择两个环节征税两次的制度.我国过去实行的工商统一税和工商税都实行这种课征制度,应税产品在生产和零售两个环节课税.工业产品在出厂销售环节征收一次,在商业零售环节再征收一次; 应税农、林、牧、水产品在采购环节时征收一次,在商业零售环节再征收一次; 进口产品在报关进口环节征收一次,在商业零售环节再征收一次.商业批发环节均不征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是生产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除税总最新文件规定卷烟还在批发环节按照5%加收消费税外),因此,贵公司进口应税产品只要在进口环节由海关征收消费税,在销售环节不再缴纳消费税(卷烟除外).

不能重复征收,但有重叠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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