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处置质押物如何定性 质押物合法处置
非法处置质押物如何定性
(四)李、郭及针织有限公司私自处置抵押物拒不还贷行为如何定性本案例中除针织有限公司和李、郭二人不是直接贷款人外,另外一个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在于合法取得贷款后,采用私自处置抵押物的手段,拒不归还贷款的行为如何定性.上述案例中针织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是真实存在的,其抵押物价值也高于所取得贷款数额,即在取得贷款时不存在欺诈,而在使用贷款过程中,李、郭二人恶意处置抵押物,导致了银行遭受损失.(剩余4664字)
《物权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百一十五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百一十九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因此,你们可以协商处理质押物,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让法院拍卖质押物,实现质押权.
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
质押物合法处置
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为登记无形财产如地上权、政府公债、人寿保险等..
质权人不能在不与出质人沟通的情况下处置质物财产,而且质权人有义务妥善保管质押财产,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1、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
房产抵押银行贷款,逾期未还银行的处理方法:1.贷款行会依法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
私自处置抵押物犯罪吗
如果抵押权人违法处理的,应当认定无效,恢复原状.同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银行会通过法律程序委托拍卖公司去拍卖.《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物权法》规定是: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多余部分还给抵押人,借款人死亡,无继承人处置后多余的款项,可以提存.
不经过债权人同意私自卖出抵押物,有诈骗嫌疑,是否属于犯罪,视抵押物价值、案件情节、后果等情况确定.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而在民事责任方面,不经过债权人同意私自卖出抵押物,其行为无效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5条第1款规定,抵押物如由抵押人自己占有并负责保管,在抵押期间,非经债权人同意,抵押人将同一抵押物转让他人,或者就抵押物价值已设立抵押部分再抵押的,其行为无效.
债权人如何处置抵押物
上述抵押物直接归债权人的约定无效,并不影响抵押权成立的有效性.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不可抵押的财产包括: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债权人无权也不能自行处置抵押物.当然,如果债务人同意是没有问题的.债权人只能向法院亲属,在法院判决生效后,由法院对抵押物进行强制拍卖.《担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质押权的标的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质押的凭证或单据都可以作为权利质押的标.权利质押,即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拥有的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凭证上的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权利质押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可以作为权利质押的标有:1、汇票、支票、本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作为公司的股东,不能用自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为自己在公司的质押提供担保,因为如果发生这种情况的话,一旦股东不能还债的话,这个提供担保的股票就会被公司所有,从另一意义上来讲,就相当于这名股东变相地进行撤资,事实上在法律上有很多情况是规定股东不能在一定期限内向公司出售股票的,所以这条规定也是杜绝这条规定的.在学习公司法的时候你记住几条原则性的规定,其实有些细节方面的规定都是为了堵住一些强制性规定的漏洞的,各个知识点要结合起来理解就更好了.
你好,共同点:首先三者的共同点是:都属于担保物权. 其中,第一:抵押权与质押权的共同点:(1)、抵押权与质权同为担保物权,(2)、抵押与质押都应以书面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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