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分为几人以上 债权人什么情况下优先受偿

金融百科2021-10-09 19:40:25

债权人分为几人以上

1.以债的主体为标准,可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债的当事人双方各为一人的,为单一之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或以上的,为多数人之债.多数人之债又可根据主体间的关系,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或根据债权、债务能否在主体间分割,分为可分之债与不可分之债. 2.以债的标的为标准,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依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一种是依据债成立时,实际的是否特定化,分为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3.以债的执行力为标准,可分为自然之债和受强制力保护之债.4.以债与债之间的关系为标准,可分为主债和从债.主债是从债产生、存在的前提,没有主债便没有从债,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但从债的效力,对主债不产生任何影响.

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以优先受偿.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狭义优先受偿权包括破产费用的优先权及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税款等优先权,以及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类似的规定、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破产的优先权(第71条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保险、保险金、税款)、海商法规定的请求权人对扣押船只的优先权等.这些优先受偿权,依现行法规定只具有债权性,只是相对其他债权人的优先,而不具有物权性,不能对抗其他物权,因此,对优先权人的保护力度不够,应考虑赋予其物权性,规定为一种担保物权,就叫优先受偿权(狭义的),而且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不是任意的,以确保对权利人权利的保护.

普通债权人之间得到的偿还的比例是1:1的关系,但是企业债务人还给债权人的比例是多少要看具体情况.普通债权人也就是一般债权人是相对于其他有优先权的债权人而说的,优先债权人是因为有物的保证,抵押,质押等的债权人.

债权人分为几人以上 债权人什么情况下优先受偿

债权人什么情况下优先受偿

原则上,轮候查封的规定,隐含了优先受偿的规定.但这种优先受偿权是有前提条件的,简单地讲,就是被执行人还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否则,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

如果A、B的债权是一般债权的话,A、B不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权人也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在首位设定抵押时,可通过抵押合同明确当事人间的抵押担保范围.当登记的抵押担保范围小于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担保额度时,如果无后位抵押且抵.

债权人为什么以上标的可分

一、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

可分为可选择之债和不可选择之债

债的标的是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关系,债的标的物是实实在在的物.

债权人为什么以上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保证人为同一债务作保证的行为称为共同保证.共同保证对于债权人来说比单个保证更为可靠.共同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

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以优先受偿.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狭义优先受偿权包括破产费用的优先权及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税款等优先权,以及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类似的规定、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破产的优先权(第71条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保险、保险金、税款)、海商法规定的请求权人对扣押船只的优先权等.这些优先受偿权,依现行法规定只具有债权性,只是相对其他债权人的优先,而不具有物权性,不能对抗其他物权,因此,对优先权人的保护力度不够,应考虑赋予其物权性,规定为一种担保物权,就叫优先受偿权(狭义的),而且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不是任意的,以确保对权利人权利的保护.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力,维护社会和经济活动的稳定与正常开展

债权人为几人以上标的可疯

借贷纠纷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只有债务人借款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款项才构成诈骗,与几个债权人告无关.《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不是可多分,是看债主的债款欠那个最多,按比例分

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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