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之债属于何种类型 主债权种类填什么

金融百科2021-10-11 13:29:53

借款之债属于何种类型

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债的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人称为债权人 ,承担义务的人称为债务人;在双务契约中,则互为债权债务人.债的关系从债权人方面说,也可称为债权关系;从债务人方面说,也可称为债务关系;有时也可以合称债权债务关系.债根据不同的依据所分的类也不同:债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根据债的主体上的特征,可以分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对于多数人之债,根据多数人一方当事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可分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根据债的履行是否可以选择,债可分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根据债的标的物的性质,债可分为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根据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内容,债可分为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债的分类 一、1、按份之债债的一方主体多数人各自按照一定份额,享受债权或负担债务的债2、连带之债多数人之债的多数人主体一方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 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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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之债属于何种类型 主债权种类填什么

主债权种类填什么

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的,双方可以协商约定,一般包括主债权(货款、欠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罚息、追索债券的费用等.

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是《担保法》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在我国民法中,债权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四种原因.

什么叫主债权

主债权.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主张的权利.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来说,不良资产的主债权是比较清晰的.但也存在不明确的情况,如由于工作疏忽和对国家利息政策掌握不一致等方面的原因,债务人和债权人在债务本金和利息的计算上可能产生不一致.这就要求我们依法正确主张债权本金和利息.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由于债务人合并、分立、重组等多方面的原因,债务人的法律主体可能发生了变化,如债务人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撤消而未进行清算,对此,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将其主管部门或债务变更后的当事人作为偿债主体进行追索.此外,我们向主债务人主张债权应当注意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否则,就会失去法律的保护.

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

债权是一种民法上的权利,而债务则是一种民法上的义务.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

主债权的种类是指

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的,双方可以协商约定,一般包括主债权(货款、欠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罚息、追索债券的费用等.

主债权种类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的,双方可以协商约定,一般包括主债权(货款、欠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罚息、追索债券的费用等.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1)主债.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是《担保法》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此,对于被担保的主债.

担保主债权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是《担保法》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此,对于被担保的主债.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一债权上数个担保物权并存时,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其他担保人在其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担保责任.

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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