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条例全部 不动产登记实施条例

金融百科2021-12-29 18:38:27

不动产登记条例全部

不动产登记的规定主要在《物权法》中,第二章第一节9到22条.具体如下: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

建筑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土地登记办法、房屋登记办法等.2013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包括72项改革方案、提出明确时间表的《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其中,提出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不动产登记条例》将由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实施是落实《物权法》规定、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的一项有效手段.同时,也是为未来核定相关税基作准备,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打基础.

第一条 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

不动产登记条例全部 不动产登记实施条例

不动产登记实施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草案第四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10类不动产权属纳入登记: (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 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 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 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 宅基地使用权; (七) 海域使用权; (八) 地役权; (九) 抵押权; (十) 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2020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10类不动产权属纳入登记: (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 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 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 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 宅基地使用权; (七) 海域使用权; (八) 地役权; (九) 抵押权; (十) 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是指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是相对于动产而言,经如资金、股票等可以随意流动. 财务上又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之分. 国家新政是依自然属性的划分、对不动产进行登记,并不是说人为规定不可移动,不动产权人可以自行出售自己的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

房屋所有权登记

房屋权属登记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

房地产产权登记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房地产产权登记是指在规定登记的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按照有关登记办法的规定,向房屋所在地.

不动产登记条例单方申请

一、房屋以前没有产权登记,第一次登记,二、法院的确权判决,可以拿判决书单独去登记,三、如果房产上的登记人同意你变更登记,提供证明也可以单独去变更登记,四、遗嘱继承房屋,继承人单方也可以去办理变更登记.望采纳

如果放弃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手续,则无需公证;如果放弃一方不愿意去,则就其放弃行为必须公证,另一方持公证书去办理房产手续.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如果不离婚,没有必要办理.签订书面协议即可.

1、根据申请主体的不同,不动产登记申请可以划分为共同申请和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以共同申请为基本原则,以单方申请为例外.共同申请,是指不动产物权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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