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二百四十三条

金融百科2022-01-25 16:14:36

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解读释义】 支付迟延履行金以不给申请执行为造成损失为条件,已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决定.因此,被执行人拒绝履行不可替代行为义务时,执行法院可以决定由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金给债权人.它不同于罚款,因为它不是上交国库,也不同于损害赔偿金,因为它不以造成损失为前提,也不因此免除被执行人的行为义务. 问题已解决记的采纳.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上为《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五条,没有所谓的第一款和第六款,你是不是搞错了呀.

民事诉讼具有以下特点:1.具有公力性质.民事诉讼不同于其他解决纠纷方式,它是在国家审判权力介入之下,对民事纠纷通过国家的司法程序进行解决.2.民事诉讼具有严格的规范性.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依法的含义一是依照民事实体法,二是依照程序法.3.民事诉讼具有明显的阶段性.民事诉讼活动是分阶段向纵深推进的一种活动.民事诉讼活动是不能一蹴而就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活动分为一审阶段、二审阶段、执行阶段和审判监督阶段.在每一个审理阶段里又细分为起诉阶段、法庭准备阶段、开庭审理阶段、制作和宣告判决阶段等.一般地说,前阶段是后阶段的基础和前提,后阶段是前阶段的继续和延伸.

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二百四十三条

民事诉讼法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bai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du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zhi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dao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内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容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管辖 第一节级别管辖 第二节地. 第八章调解 第九章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十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民事诉讼法四百八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87条.1.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2.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3.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民事诉讼具有以下特点:1.具有公力性质.民事诉讼不同于其他解决纠纷方式,它是在国家审判权力介入之下,对民事纠纷通过国家的司法程序进行解决.2.民事诉讼具有严格的规范性.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依法的含义一是依照民事实体法,二是依照程序法.3.民事诉讼具有明显的阶段性.民事诉讼活动是分阶段向纵深推进的一种活动.民事诉讼活动是不能一蹴而就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活动分为一审阶段、二审阶段、执行阶段和审判监督阶段.在每一个审理阶段里又细分为起诉阶段、法庭准备阶段、开庭审理阶段、制作和宣告判决阶段等.一般地说,前阶段是后阶段的基础和前提,后阶段是前阶段的继续和延伸.

可以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

民法典第224条规定的是动产交付的效力,或者动产物权变动生效时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是指民法典第226——231条的规定.见:《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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