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按征税标准分类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金融百科2022-02-09 11:39:58

关税按征税标准分类

按征税标准分类,可将关税分为从量税、从价税.此外,各国常用的征税标准还有复合税、选择税、差价税、滑准税.1.从量税 按货物的计量单位(重量、长度、面积、容.

关税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所征收的一种税.由于关税主要是对进出口商品征税,其税负可以由进出口商垫付税款,然后把它作为.

一、关税的分类:1、按征税对象分:进口税、出口税、过境税;2、按征税标准分:从量税、从价税、复合税;3、按征税性质分:普通关税、优惠关税、差别关税4、按保护形式和程度分: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 二、征收机关: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境物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海关依照本条例规定征收进出口关税;

关税按征税标准分类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土地的面积常年定额征收的一种税.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 、工矿区内的土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纳税义务人是在上述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集体和乡镇企业以及个体和私营企业等.此外在城市、县城、建制 镇、工矿区范围内举办的乡镇企业农民个体和私营企业以及农民建住宅使用的土地,均应依法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标准大城市每平方米为0.5至10元;中等城市为0.4元至8元;小城市为0.3元至6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2元至4元.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 1、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和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资源税的纳税人包括

1、资源税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2、资源税扣缴义务人 在某些情况下,可由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代为扣缴税款3、资源税征税范围 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这7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简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上述所称单位,是指国有企.

资源税的纳税人产品用于对外出售的,应该缴纳增值税,此时完全是增值税的纳税人.资源税纳税人自用的资源如果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则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用于职工福利及建造不动产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或用于赠送、投资等,则需要缴纳增值税.

关税以征税的目的分类

按征税的目的不同,关税可以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 1.财政关税 即以增加财政收人为主要目的的关税.其基本特征是对进口产品与本国同类产品征同样的税,或者征收的关税既不引导本国生产该种产品,也不引导生产能转移该种产品需求的代用品. 2.保护关税 即为保护本国工农业生产而征收的关税.保护关税政策始于重商主义.现代各国关税保护的重点则有所不同.

按征税标准分类,可将关税分为从量税、从价税.此外,各国常用的征税标准还有复合税、选择税、差价税、滑准税.1.从量税 按货物的计量单位(重量、长度、面积、容.

关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是指一国海关对进出境的货物或者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关税的特点: 一、以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 关税的征税对.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

不可以 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进项税额不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购进时已抵扣,在领用时要做进行税转出处理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不抵扣的.增值税法律明确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个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特殊行为.所以对外投资会产生销项,与当初的进项可以匹配.对外投资时的分录 借 长期股权投资 贷 原材料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选择A,作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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