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替被保险人签字 投保人能替被投保人签名吗

保险攻略2021-11-07 00:50:59

投保人替被保险人签字

首先不鼓励这么做,万不得已的情况可以应急,待合同生效后让被保险人亲自签字并做变更就可以了

保险公司,有“签名变更”的保全业务.直接联系自己的代理人,进行变更作业即可.保单合同都是长期合同,所以签名变更行为也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客户无需太过于在意,直接办理变更即可.

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指出:投保书的签名必须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本人,否则一旦出险,保险公司将以签名非本人签名为由拒绝理赔.客户的做法没有问题,有理由提出全额退保.作为专业领域的服务人员和公司,保险公司和当时的业务员都负有责任.客户可以说没有责任,无论到保监会仲裁,或是到法院提出诉讼,客户的胜率都降大于保险公司.

投保人替被保险人签字 投保人能替被投保人签名吗

投保人能替被投保人签名吗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需要被保险人签字方可生效.但是现实中很多投保人不知有此规定,因此作为专业人员,保险公司有向投保人说明此项规定的义务.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受理业务时既未向投保人说明此项规定,在投保人代被你签字时又没有明确表示反对,并且签发保险单,则应视为对代签效力的认可,因此出现保险事故时,不能以没有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为由而拒绝赔付.对于投保而言,在投保时不要怕麻烦,一定要让被保险人亲自签字认可,免得一旦出现事故,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作为被保险人并认可保险金额,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您好.另外,但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这条规定限制,与在投保单上签名并非同一概念,值得一提的是,且负有缴付保险费义务!《保险法》规定,则不可以代替被保险人签字: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投保人在投保单上签名不仅对投保单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所以在不是父母为子女投保的情况下,如果投保人没有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合同无效

一位老朋友得知他为儿子买了份保险后,提醒他:投保单需被保险人自己签字才能生. 前一问题答案很明确,投保单必须是投保人本人亲自签名,但如投保人属于无民事行.

投保人给被保人代签名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需要被保险人签字方可生效.但是现实中很多投保人不知有此规定,因此作为专业人员,保险公司有向投保人说明此项规定的义务.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受理业务时既未向投保人说明此项规定,在投保人代被你签字时又没有明确表示反对,并且签发保险单,则应视为对代签效力的认可,因此出现保险事故时,不能以没有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为由而拒绝赔付.对于投保而言,在投保时不要怕麻烦,一定要让被保险人亲自签字认可,免得一旦出现事故,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位老朋友得知他为儿子买了份保险后,提醒他:投保单需被保险人自己签字才能生效,如果没有他儿子签字,就是一份无效保单.但保险公司电话咨询人员却告诉他不必.

投保人代替被保险人签字,这个说法有误.投保时,负责交保险费和签署投保单的人就是投保人,而不是被保险人(如果二者不一样) 被保险人是收受到保障的人 投保人必须对被保险人有可保利益,常见就是夫妻关系.不是本人就对了,就应该是投保人签字,而且你说的案例是夫妻关系,符合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就是说可以投保,不存在“代被保险人签字”这回事.因此保险公司和代理人都没有责任,实际上,像您说的情况非常普遍(配偶进行投保),如果有责任,保险公司岂不早就完蛋了??

投保人被带保险人签字后果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需要被保险人签字方可生效.但是现实中很多投保人不知有此规定,因此作为专业人员,保险公司有向投保人说明此项规定的义务.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受理业务时既未向投保人说明此项规定,在投保人代被你签字时又没有明确表示反对,并且签发保险单,则应视为对代签效力的认可,因此出现保险事故时,不能以没有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为由而拒绝赔付.对于投保而言,在投保时不要怕麻烦,一定要让被保险人亲自签字认可,免得一旦出现事故,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您好,欢迎您来保险岛咨询,我是北京新华人寿刘美芹,保险合同由中国保监会监管,受中国保险法法律保护的,保险代理人代投保人签字是违法行为,是违背投保人意愿的行为,也会受到公司的处分.很多方面保险代理人是负不起这个责任的.

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指出:投保书的签名必须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本人,否则一旦出险,保险公司将以签名非本人签名为由拒绝理赔.客户的做法没有问题,有理由提出全额退保.作为专业领域的服务人员和公司,保险公司和当时的业务员都负有责任.客户可以说没有责任,无论到保监会仲裁,或是到法院提出诉讼,客户的胜率都降大于保险公司.

投保人替被保人签字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需要被保险人签字方可生效.但是现实中很多投保人不知有此规定,因此作为专业人员,保险公司有向投保人说明此项规定的义务.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受理业务时既未向投保人说明此项规定,在投保人代被你签字时又没有明确表示反对,并且签发保险单,则应视为对代签效力的认可,因此出现保险事故时,不能以没有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为由而拒绝赔付.对于投保而言,在投保时不要怕麻烦,一定要让被保险人亲自签字认可,免得一旦出现事故,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投保人代替被保险人签字,这个说法有误.投保时,负责交保险费和签署投保单的人就是投保人,而不是被保险人(如果二者不一样) 被保险人是收受到保障的人 投保人必须对被保险人有可保利益,常见就是夫妻关系.不是本人就对了,就应该是投保人签字,而且你说的案例是夫妻关系,符合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就是说可以投保,不存在“代被保险人签字”这回事.因此保险公司和代理人都没有责任,实际上,像您说的情况非常普遍(配偶进行投保),如果有责任,保险公司岂不早就完蛋了??

一位老朋友得知他为儿子买了份保险后,提醒他:投保单需被保险人自己签字才能生效,如果没有他儿子签字,就是一份无效保单.但保险公司电话咨询人员却告诉他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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