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组成 保险的组成
保险合同组成
由于保险合同一般都是依照保险人预先拟订的保险条款订立的,因而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就主要体现在这些条款上.按照保险条款的目的和作用不.
以下几部份:第1,主体部份.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其住所.第2,内容部份,即权利义务部份.包括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费及其支付办法、保险赔偿或给付办法、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的开始、背约责任等.第3,客体部份.保险合同的客体是可保利益,而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因此保险标的在保险合同中也是重要的内容.
从条款的性质上看,保险合同的内容由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两方面构成.基本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当事人姓名,住所;(2)保险标的;(3)保险金额简称为保额.由保险合同确当事人肯定,并在保单上载明的保险标的的金额,也是保险人赔付的最高责任限额;(4)保险费.投保人向保险人购买保险而支付的价格,保费=保额费率);(5)保险期限.保险合同从开始生效到终止的这1期间,可按日历年月计算和以事件的始末期计算.(6)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7)背约责任和争议处理;(8)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附加条款是根据投保人要求增加承保风险的条款
保险的组成
一般保险丝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熔体部分,它是保险丝的核心.熔断时起到切断电流的作用.同一类,同一规格保险丝的电阻值应尽可能的小且要一致,其中最重要的是熔断特征要一致.二是电极部分,通常有两个,是熔体与电路连接的重要部件,它必须具有良好的导电性,不应产生明显的安装接触电阻.三是支架部分,支架的作用就是将熔体固定并三个部分成为刚性的整体,以便于安装使用,它必须有良好的机械强度,绝缘性,耐热性,阻燃性,在使用中不应产生断裂,变形,燃烧及短路等现象.
保险法的构成主要包括保险业法、保险合同法和保险特别法.1.保险业法 又称保险事业法、保险事业监督法,是国家对保险业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包括保.
我国的养老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264623164保险由三个部分组成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还不发达,为了使养老保险既能发挥保障生活和安定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