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职期间生大病 生大病单位有工资吗

保险知识2021-10-23 16:17:45

职工在职期间生大病

一、依法享有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二、医疗期内,按照当地政府和单位的规定发给病假工资;三、如果属于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特殊疾病,可经单位和人社局批准,适当延长医疗期;四、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鉴定为五至十级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享受病假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一,允许请假治病 二,要看此病和工作有没有关系.如果没有,你公司处于是自己员工,该帮帮.如果有,那公司要承担一些责任.还要赔偿.三,如果病治好了,仍然能工作的,不能辞退.如果不能胜任的,要发放一些补助

职工在职期间生大病 生大病单位有工资吗

生大病单位有工资吗

不合法

职工病假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支付办法.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

病假工资,跟入职本单位的年限有关,跟累积工龄无关,如果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拿100%的病假工资.如果工资超过5036元,按照5036元计发

员工大病期间有工资吗

不合法

职工病假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支付办法.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

按你的表述,只要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患病期间一般仍然应发工资,但不是全额,一般按80%.

社保28种大病

事业单位一般是不会扣工资的,特别是你有正式编制的.

社保是国家福利保险,那个大病可不是商业保险的几种大病之一,商业保险的重大疾病,你快死了能给你就不错了,但社保不同,这是国家福利的保险,如果真的得了,医保里面是有重大疾病的,如果是慢性病,社保还可以申请慢性病,这样可以长期服药,最好的还是社保.商业保险只是补充还可以.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社保重大疾病包括哪些?07年公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各家保险公司对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疾病范围里必须包括六种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和终末期肾病,这六类已经包括了普通大众常发的疾病,而且理赔的93.7%集中在这六类.这里面,第一类癌症理赔的占到86%,并不是所列疾病种类越多,就越有保障.除此以外还可以选择使用十九种有行业标准的其他疾病

劳动法规定大病两年

首先,劳动者在公司享有医疗期; 其次,在医疗期内,公司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补充《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和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你已做了二年,说明你们之间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终止,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继续有效.如果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一个半月的工资的双倍,另外,你还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为你补缴自工作以来至终止劳动关系之日的社保费及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最多可以要求十一个月的工资).

我国劳动法规定,职工患病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不能正常上班,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应当支付一次性补贴,劳动合同法规定,从事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治疗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妇女怀孕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患病,不能正常上班,应该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企业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医疗期满,职工患病没有痊愈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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