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特殊性包括什么 保险人的告知一般称为什么

保险知识2021-10-07 05:03:38

保险合同的特殊性包括什么

(1)保险人履行义务的不定性,这是指保险人履行补偿合同的义务是不确定的.对个别被保险标的的保险人是否履行义务取决于保险危险是否出现.保险标的发生损失,保险.

保险合同所保障的标的是风险,所以它与一般的经济合同有着较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被.

保险合同应具有的一般法律特征是指: (1)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2)诚实信用原则的告知义务. (3)保险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 (4)保险合同是一种附合合同. (5)保险合同是一种射幸合同.

保险合同的特殊性包括什么 保险人的告知一般称为什么

保险人的告知一般称为什么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的义务是如实告知,而保险人的义务是“说明”,因为保险合同采用的是保险人的格式条款.《保险法》就保险人的说明义务规定的是主动说明.

你好,对于投保人的告知形式,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或其他足以让保险人明了的形式.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实践中,告知的方法采用询问告知主义,即由保险人在投保单中将其认为重要的事项都列于附加询问表中,投保人只需逐项填写即可,对于保险人所未问及或投保单未列明的事项,应推定为不是保险人所欲知悉的重要事项,投保人对询问事项如实告知即为已履行告知义务.另外依据通常的说法,投保人除了以书面方式外,也可以口头方式履行其如实告知义务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按照惯例,投保人的告知形式有无限告知和询问回答告知两种.无限告知是指法律或保险人对告知的内容没有明确性的规定,投保人应将保险标的的危险状况及有关重要事.

保险合同有哪些独特性

(一)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保险合同作为一种法律行为,一旦生效,便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当事人均负有自己的义务,并且必须依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

(1)保险人履行义务的不定性,这是指保险人履行补偿合同的义务是不确定的.对个别被保险标的的保险人是否履行义务取决于保险危险是否出现.保险标的发生损失,保险.

保险合同所保障的标的是风险,所以它与一般的经济合同有着较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被.

特殊性是什么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它包括三种情况:1、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2、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3、事物矛盾的双方各有其特点.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之中,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主要包括以下情形:其一,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殊性;其二,每一个事物在其发展的不同过程与阶段上的矛盾各有其特殊性.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主要包括以下情形:其一,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殊性;其二,每一个事物在其发展的不同过程与阶段上的矛盾各有其特殊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就是共性和个性、一般与个别.比如说:我们都是人,这是普遍性.人有各种各样的人,每个人的个性那是特殊性.

教师劳动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独特性:一、复杂性和繁重性.这一特点的内涵是指教师的劳动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复杂的塑造人的灵魂的工作;不是轻松的活动,而是繁重.

保险合同的独特属性包括

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力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除具有一般的合同法律特征外,还具有一些特有的法律特征.1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2是保障合同 3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 4是附合合同 5是射辛合同 6是最大城信合同

(1)保险人履行义务的不定性,这是指保险人履行补偿合同的义务是不确定的.对个别被保险标的的保险人是否履行义务取决于保险危险是否出现.保险标的发生损失,保险.

按照保险标的分类保险合同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合同 超额保险和足额保险是根据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保险价值对比关系分类的 按照实施方式分类 保险可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 按照保险标的分类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按照风险转移层次分类可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 按照承保方式分类可分为共同保险、复合保险、重复保险 纯粹风险是指只有顺势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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