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社保跨市转移流程 社保跨市迁移网上办理

保险知识2021-10-24 09:45:49

河南社保跨市转移流程

社保转移按一下手办: 根据国办发[2009]66文件规定,省外转移或省内转移保险关系办理流程如下: 1、转出地打印《参保缴费凭证》;2、转入地新参保登记;3、转入地受理转入申请;4、转入地发送《联系函》;5、转出地接受《联系函》;6、转出地参保关系转出;7、转出地发送《信息表》;8、转入地接受《信息表》;9、转入地参保关系转入;10、转入地业务办结告知;11、转出地下载业务办结信息. 个人档案放到户口所在地人才市场就行. 医疗保险在当地要重新缴费.

省内转移社会保险其实尤其是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如果你是在本地级市内转移的话(比如焦作地区)是非常简单的,你只需要到你要转移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即可.如果是省内不同地级市内转移的话,就要在原参保地出具社会保险参保凭证,然后再到你准备要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把社保缴费凭证交给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即可.这个是社保的转移,在河南省内你持社会保障卡是不需要转移的,因为社会保障卡本身在全河南省内通用.

1,去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养老保险参保凭证.2,到先工作地社保机构出示该凭证并申请申报转入即可,大概1-2个月到账.鉴于河南省已实行养老保险统收统支,只转移保险关系,不转移保险基金---这个与你个人没有直接关系的.

河南社保跨市转移流程 社保跨市迁移网上办理

社保跨市迁移网上办理

异地社保转移是不可以进行网上办理;社保异动转移,你自己没时间那就是自己的问题了.总之,目前还不存在网上办理异地社保转移的.能实行的办法就是你先回青岛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回武汉市蔡甸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书》;转入人身份证复印件;由现在单位给你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不可以的,需要你前往两个地方办理.首先在外省需要买入社保,然后在深圳市社保局打印转移函和参保明细,再带到你外省的社保局办理转入.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社保转移流程跨市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参保人先让接收地社保局出具“接收函”(接收函里有一个接收地社保局的银行户口及帐号,用于转移养老个人账户). 参保人停保后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社保分局(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市属参保的在市局关系科)办理转移: (1) 接收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接收函”原件 (2)填写《社会保险关系(基金)申请转移表》(原单位盖章,也可以个人签名确认)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可以代办.代办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上述资料办理

现行的社保转移接续政策是退休年龄之前,全国范围内都可以办理转移.只要在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地已缴纳最少有一个月的社保就可以接收. 跨省社保转移手续如下:所需资料: ①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②离职证明、户籍迁出证明、工作调函(三者之一). 办理流程:①参保人本人持所需资料到我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凭证》;②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 (如下手续两地的社保局自己处理,不用本人办理的,不用担心:即转入地的社保局出具社保接收函,把接收函交给原来工作城市的社保局,原社保局把钱汇入现在社保局的账户就完成社保转移手续了).

跨市社保转转移具体流程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参保人先让接收地社保局出具“接收函”(接收函里有一个接收地社保局的银行户口及帐号,用于转移养老个人账户). 参保人停保后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社保分局(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市属参保的在市局关系科)办理转移: (1) 接收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接收函”原件 (2)填写《社会保险关系(基金)申请转移表》(原单位盖章,也可以个人签名确认)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可以代办.代办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上述资料办理

现行的社保转移接续政策是退休年龄之前,全国范围内都可以办理转移.只要在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地已缴纳最少有一个月的社保就可以接收. 跨省社保转移手续如下:所需资料: ①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②离职证明、户籍迁出证明、工作调函(三者之一). 办理流程:①参保人本人持所需资料到我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凭证》;②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 (如下手续两地的社保局自己处理,不用本人办理的,不用担心:即转入地的社保局出具社保接收函,把接收函交给原来工作城市的社保局,原社保局把钱汇入现在社保局的账户就完成社保转移手续了).

社保关系跨市转移如何办理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参保人先让接收地社保局出具“接收函”(接收函里有一个接收地社保局的银行户口及帐号,用于转移养老个人账户). 参保人停保后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社保分局(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市属参保的在市局关系科)办理转移: (1) 接收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接收函”原件 (2)填写《社会保险关系(基金)申请转移表》(原单位盖章,也可以个人签名确认)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可以代办.代办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上述资料办理

首先到转出地的社会保障局开出接收你的转入社保证明带上转入证明和身份证到原社保所在地的社会保障局办理转出手续,然后去新的社会保障局办理转入手续就行了!目前国家正在筹备全同社保联网,你可以待到联网后再转,把原有的社保关系留到原社保中心,只要不退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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