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 用人单位不得已因女职工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
女职工在三期期间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单位不得在三期期间降低工资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
跟单位不得因为女职工怀孕降低其工资,予以辞职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最不喜欢的就是女职工请产假,因为真的要写好久,所以如果女职工怀孕的话,用人单位会想着发了把人赶走 .
《劳动法》关于女职工从事劳动法规: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不得已因女职工
女职工在三期期间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单位不得在三期期间降低工资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
跟单位不得因为女职工怀孕降低其工资,予以辞职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最不喜欢的就是女职工请产假,因为真的要写好久,所以如果女职工怀孕的话,用人单位会想着发了把人赶走 .
《劳动法》关于女职工从事劳动法规: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
女职工在三期期间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单位不得在三期期间降低工资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
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障 一、劳动强度和禁忌劳动的限制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加班及夜班的限制 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用人单位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跟单位不得因为女职工怀孕降低其工资,予以辞职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最不喜欢的就是女职工请产假,因为真的要写好久,所以如果女职工怀孕的话,用人单位会想着发了把人赶走 .
任何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
女职工在三期期间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单位不得在三期期间降低工资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
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障 一、劳动强度和禁忌劳动的限制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加班及夜班的限制 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用人单位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员工
女职工在三期期间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单位不得在三期期间降低工资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
女职工在三期期间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单位不得在三期期间降低工资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
跟单位不得因为女职工怀孕降低其工资,予以辞职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最不喜欢的就是女职工请产假,因为真的要写好久,所以如果女职工怀孕的话,用人单位会想着发了把人赶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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