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保险法原则论文

保险知识2021-10-07 14:13:31

论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这是指保险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即投保人、保险人以及被保险人、受益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或终止保险法律关系,不受他人干预;投保人有权选.

1.最大诚信原则(1)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释】投保.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有:保险与防灾相结合原则;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 损害赔偿原则;公平互利、自愿协商原则;近因原则;公平竞争原则等.

论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保险法原则论文

保险法原则论文

保险法是约束,规范保险人和投保人的一种标准法律,它的存在可以更好的维护双方的利益关系.这其中重要的原则就是诚信,所谓诚信就是诚实、守信,是保险的生命线.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保险法律、法规及其法律活动中的指导思想或指导方针,它不仅是保险活动当事人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而且对保险立法、保险司法也有指导.

看看这个案例行不行: 保险法案例之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 案情简介 贾玉石先生在某保险公司任职,该保险公司推出一个新养老保险险种,贾玉石先生为自己设计一番,.

论财产保险合同的特点

财产保险合同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方,必须是国家批准设立的专门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及其分公司,即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其.

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财产物资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一种社会化经济补偿制度.财产保险是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和农业保险四大类在内的财产保险体系. 财产保险的一个很大特点是损失补偿,它强调保险人要按照约定赔偿损失,而不允许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获得额外利益.这就是保险原则之四——损失补偿原则.

一、保险合同与其它合同共有的特征:1、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之间达成的协议通常不能算作具有约束力的合同.2、保险合同是当事人双方表示一致的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任何一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能进行非法干预.3、保险合同必须合法,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一方不能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保险合同独有的特征:1、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2、诚实信用原则的告知义务.3、保险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4、保险合同是一种附合合同.5、保险合同是一种射幸合同.

TAG: 保险法   基本原则   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