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2021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初审通过了,只要等待消息就行了.《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
最长24个月1. 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主要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年限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1、累计缴.
2021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因地区的不同会有所变化,一般其领取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即两年时间,保障在失业期间的生活金.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互联网最近在国内发展非常迅速.人员基本养老金明细查询银行代扣未成功明细查询、参保信息采集错误信息查询、滞纳金欠缴天数查询,所以接下来就详细介绍一下网上失业保险查询的步骤:养老保险缴费查询、调整企业退休(职)、失业保险查询;
2020年12月申请了失业补助金,但是发放终止日期是2021年1月1号,还能发放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初审通过了,只要等待消息就行了.《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
关于失业保险的规定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但其中按工作年限具体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还要看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 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 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不会白交的,只是缴费时间重新计算而已,原来未领完的失业保险,下次可以继续领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
失业保险条例十六条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三章 失业保险金发放 第四章 失业保险关系转迁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
1、不管什么原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在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之前,凭此原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到失业保险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保险.
工作一年,给一个月工资. 3年就是补3个月工资,我不知道你每月领多少.
失业保险条例全文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问:什么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答: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原则:一强制性原则,这是社会保险的一项基本属性.首先失业保险的强制性是通过高层次立法来实现这是保障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首要条件.在参加人员范围、享受条件、缴费比例等方面有严格规定.二公平与效率兼顾,突出效率的原则公平原则是社会保险的通用原则,而效率原则对失业保险具有独特的意义.三适时调整原则.所谓适时调整就是对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失业保险金支出结构和救济水平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作出变动.四适度水平原则.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但其中按工作年限具体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还要看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 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 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五章 失业保险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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