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不能的法律条文 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保险知识2021-10-28 07:38:51

举证不能的法律条文

举证不能是法律术语,表示的是一种状态,意思是说应当举证证明自己诉讼请求的一方当事人无法提出确凿的证据而要承担的可能败诉的不利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若干规定》第57条、58条的规定,下列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一)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二)以偷拍、偷录、.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公司要想否定邱某是在上班后,偷偷外出购买香烟而遭遇的车祸,必须要提供证据加以证实.如公司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身的主张,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要承担举证不能所应承担的后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即:“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举证不能的法律条文 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举证妨碍,又称证明妨碍,广义上讲,是指诉讼当事人以某种原由,拒绝提出或由于自己的原因不能提出证据的行为后果.狭义上讲,是指没有举证负担的诉讼当事人一方.

举证不能是法律术语,表示的是一种状态,意思是说应当举证证明自己诉讼请求的一方当事人无法提出确凿的证据而要承担的可能败诉的不利后果.

你好,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往往是不能证明存在待证的事实,最后导致败诉.因此,如果对欠条上的签字真伪有异议,可以通过向法庭申请司法鉴定的方式来鉴定签字的真实性.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

第六十六条 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第六十七条 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

未经质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且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一般是不组织质证的,除非对方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七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 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首先明确一个前提,这是在调解与和解的过程,其他阶段是构成自认的,具体例子如下:甲起诉乙,诉请返还5000元,但是乙认为只欠甲4000元,在调解阶段,乙态度强硬,始终坚称只有4000元的债务,甲为了尽快结束诉讼,达成调解,认可了乙的观点,法院遂制作调解书,令乙返还甲4000元…之后调解书送达甲,甲左思右想认为损失1000元不值,不在调解书上签字,要求法院进行判决 那么此时,法院就不得认为甲认可了乙只欠他4000元,而需要通过调查取证,根据双方的证据判决 如果甲上述认可不是发生于调解与和解阶段,而是在法庭辩论阶段,甲认可了乙只欠4000的观点,就构成自认,法院就可以以此认定甲乙间的债务为4000元

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规定

“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法针对当事人举证方面的一条总结性的规定,其原文是《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一规定,实际就是我国现行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简称为“谁主张,谁举证”.

当事人举证不能法条

举证不能是法律术语,表示的是一种状态,意思是说应当举证证明自己诉讼请求的一方当事人无法提出确凿的证据而要承担的可能败诉的不利后果.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举证妨碍,又称证明妨碍,广义上讲,是指诉讼当事人以某种原由,拒绝提出或由于自己的原因不能提出证据的行为后果.狭义上讲,是指没有举证负担的诉讼当事人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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