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怎么报销流程 工伤复发就医的规定

保险知识2021-10-29 00:42:05

工伤怎么报销流程

以下供参: 一、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

您好:工伤费用怎么报销流程如下:1、工伤医药费有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报销,没有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报销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

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材料说明.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的时候会注意,此时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进行工伤报销.一般工伤报销是100%的.当然这仅是医疗费用,公司在停工留薪期要照常支付员工工资.如果伤残定级,在解除(有些伤残情况公司不能主动解除)或终止时还要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基金除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支付伤残补助和伤残医疗补助金.

工伤怎么报销流程 工伤复发就医的规定

工伤复发就医的规定

首先必须确定是不是工伤部位或者是诱导产生的病发部位,首先向单位申请,然后通过单位到劳动部门申请,在劳动部门指定医院,经过相关鉴定后,进行治疗,在确认前提下,给与报销.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在得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确认后,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医疗费、康复性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治疗期间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的或在劳动合同期未满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一次性工伤医护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人员不适合此规定.

这有多种情况,假设发生工伤的人是本市人员,交纳过工伤保险,做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目前在职,旧伤复发后,应再去劳动部门做鉴定,鉴定下来属工伤复发的,治疗期间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该材料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索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在这个材料中,劳动合同是最好的证明材料,如果一旦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的签到表、考勤卡等出勤记录、工资单、甚至工友的笔录,都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由参保地工伤定点医院开转院证明,再由参保地社保中心做备案,才能去异地就医,回来报销

因为本地医疗条件限制,需要转往外地治疗的,由本地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方才可以转往外地治疗.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工伤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沪人社福发〔2013〕27号 第十条 工伤人员因伤情治疗需要,经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报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可以到统筹地区外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治疗.

社保的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工伤社保如何赔偿: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标准支付,其他的项目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至于社保部门需要赔偿多少需要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等级以及劳动者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的.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标准支付,其他的项目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但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

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以上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

工伤复发需要什么证明

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医学能证明是旧伤复发,就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一般需要先做认定审批

你问:工伤复发 要重新认定吗?我答:工伤复发,不需要重新认定.只要有诊断确认是原伤复发就可以了.不清楚可追问.满意请及时采纳.

按原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旧伤复发,是指工伤职工原遭受事故伤害的伤情复发,应按原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书确定.因为工伤引发其他部位伤害,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旧伤复发进行治疗,由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提出书面建议(填写申报表),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 七、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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