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63条解释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保险知识2021-10-30 07:15:43

社会保险法63条解释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这里【有关行政部门】是指县级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征缴机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下属机构,下属机构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决定,不独立行使财产执行权.

7月1日实施新的社会保险法中,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中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第九十五条 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法63条解释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10年10月28日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63条和86条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

7月1日实施新的社会保险法中,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中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第九十五条 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法哪年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其内容囊括了社会保险立法宗旨、基本原则、覆盖人群、权利义务、基金管理、法律责任等各个方面.

2006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领导对加快起草制定社会保险法做出重要批示,国务院立即召集劳动保障部和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开会,对加快社会保险立法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国务院还召开了多次立法调研会、协调会和论证会,反复研究和修改,最终形成了《社会保险法(草案)》,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该草案,并于2007年12月23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社会保险法于7月1日开始实施,规定将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纳入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

今年刚公布的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这部法律从各方面对社会保险的参加、缴纳、退休办理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社保法63条规定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第九十五条 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7月1日实施新的社会保险法中,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中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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