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近因原则案例分析 论述近因原则的判断

保险知识2021-10-07 22:56:51

财产保险近因原则案例分析

原告(被上诉人)远安县河口乡第三煤矿(以下简称河口煤矿). 被告(上诉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远安县支公司(以下简称中保远安支公司). 2000年6月14日河口煤.

保险公司应该赔偿.1、死者的直接死亡原因是因为触电死亡.2、死者触电是因为供电公司没有及时维修电路.3、保险的定义就是风险的不确定性.如果供电公司及时对线路抢修,死者就不会触电.那风险也就不会发生.4、责任免除的自然灾害应该是指直接造成的损失.而死者是因为供电公司的不作为行为发生的悲剧.所以不能用近因原则来拒赔.所以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论保险法上的近因原则 [ 黄奕新 ]——(2005-8-29) / 已阅21182次 论保险法上的近因原则 黄奕新 近因原则是英国海上保险法最早确立的用以认定因果关系的基本原则,经过.

财产保险近因原则案例分析 论述近因原则的判断

论述近因原则的判断

1、几种原因同时作用,即并列发生.在这种情况下,承保损失的近因必须归咎于决定性有效的原因.即这个原因具有现实性、支配性、决定性和有效性.其他原因并不是.

您好!近因原则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因,这是保险理赔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当被保险人的损失是直接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

一、什么是近因:所谓近因并非指时间上或空间上与损失最接近的原因,而是指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性作用的原因.例如,船舶因遭受鱼雷的袭击而进水,.

违反保险基本原则例子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必须有对保险标的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比如,假如你对一个跟你毫不相干的人或物进行投保,就是不具有保险利益.1.人身保险可保利益可分两种情况.

保险公司不能承保,因为王某与其姐没有法律承认的保险利益. 一游客到北京旅游,在游览了故宫博物院后,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保险费为故宫投保.分析:游客对故宫博物院没有保险利益.因为保险利益是投保方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当保险标的安全存在时投保方可以由此而获得经济利益.若保险标的受损,则会蒙受经济损失.在本案例中,保险标的(即故宫)的存在不会为投保人(即游客)带来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保险标的发生事故也不会给投保人造成经济损失,所以该旅客对故宫博物院没有保险利益.

现在农村都有大病合作医疗 某甲,在家购买了合作医疗保险,又从某乙业务员那购买住院医疗保险.一日因阑尾炎住院,共住院10天,共花2600元费用.某甲先把住院手续等拿到某乙为他办理的公司按80%报销了医药费,又把复印件拿到村里合作医疗办,但是由于合作医疗办的人员不懂保险,仍按2600元的50%比例予以报销.这时,某甲实际报销的已经达到了130%,这就属于违反损失补偿原则了

违反保险原则的案例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必须有对保险标的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比如,假如你对一个跟你毫不相干的人或物进行投保,就是不具有保险利益.1.人身保险可保利益可分两种情况.

客户:A购买保险前已经患有严重的糖尿病,但是在购买保险时并没有按照投保书询问进行如实告知,通过隐瞒的方式获得承保.保险人最终是不能够赔付这个客户,甚至还要解除保险合同.这在现行保险法第17条是有相关规定的.保险公司:B保险公司在明知客户A(假设还是刚才的客户)投保后进行的体检中,发现该客户血糖不正常,在明知客户风险的情况下,承保该客户.在日后理赔过程当中却以客户没有如实告知而拒绝赔付,实际上也是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对于保险人的要求:弃权和禁止反言.

现在农村都有大病合作医疗 某甲,在家购买了合作医疗保险,又从某乙业务员那购买住院医疗保险.一日因阑尾炎住院,共住院10天,共花2600元费用.某甲先把住院手续等拿到某乙为他办理的公司按80%报销了医药费,又把复印件拿到村里合作医疗办,但是由于合作医疗办的人员不懂保险,仍按2600元的50%比例予以报销.这时,某甲实际报销的已经达到了130%,这就属于违反损失补偿原则了

违反保险补偿原则的问题

现在农村都有大病合作医疗 某甲,在家购买了合作医疗保险,又从某乙业务员那购买住院医疗保险.一日因阑尾炎住院,共住院10天,共花2600元费用.某甲先把住院手续等拿到某乙为他办理的公司按80%报销了医药费,又把复印件拿到村里合作医疗办,但是由于合作医疗办的人员不懂保险,仍按2600元的50%比例予以报销.这时,某甲实际报销的已经达到了130%,这就属于违反损失补偿原则了

保险公司不能承保,因为王某与其姐没有法律承认的保险利益. 一游客到北京旅游,在游览了故宫博物院后,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保险费为故宫投保.分析:游客对故宫博物院没有保险利益.因为保险利益是投保方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当保险标的安全存在时投保方可以由此而获得经济利益.若保险标的受损,则会蒙受经济损失.在本案例中,保险标的(即故宫)的存在不会为投保人(即游客)带来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保险标的发生事故也不会给投保人造成经济损失,所以该旅客对故宫博物院没有保险利益.

(一)坚持损失补偿原则,有利于实现保险的基本职能.补偿损失是保险的基本职能之一,损失补偿原则恰好体现了保险的基本职能,损失补偿原则的质的规定和量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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