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生育津贴怎么算 2020年剖腹产生育津贴

保险知识2021-10-31 22:57:14

剖腹产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计算方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举个例子:生活津贴的期限为产假98天,难产假15天,晚育假30天,合计143天,按最低标准计算:2892÷30*143=13785.2元.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总计在16785.2元.

1、不知道你是哪个地区的,所以我拿北京的举例,给你做个参考. 2、生育津贴=所在单位上一年平均缴费基数X3(产假3个月).如果你是晚育(24岁以后生育为晚育),那么就是X4(晚育产假为4个月),如果你的缴费基数高于单位的平均基数,则多出的部分由单位补齐.如果你的缴费基数低于单位的平均基数,那么按照单位基数计算. 例如:你单位上一年平均缴费基数为5000,你的缴费基数为7000且你是晚育,那么你的生育津贴=5000X4+(7000-5000)X4=28000元.其中:5000X4是由社保中心支付,(7000-5000)X4是由单位支付.

生育医疗费的报销包括固定报销金额和比例报销两种形式,在计算个人报销金额时,需要参考当地规定.男性做计划生育相关的手术时,例如节育手术,费用也是可以报销的.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其中,产假天数参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基础产假为98天,如有难产、生育多胞胎等情况,将在此基础上增加产假天数.如果夫妻双方仅有男方参加生育保险,则女方无法享受生育津贴,特别的,当女方为失业人员时,部分地区将向男方发放陪产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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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剖腹产生育津贴

没有补贴,但是有法定的生育津贴,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十四条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再产假期满后应聘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办理.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三、产假,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

剖腹产生育津贴有多少

产假工资就是生育津贴,剖腹产多15天产假.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生育险的报销比例一般是70%,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

搞清楚了 可以领4个月的 一个月1000多 产假期间我们单位只发基本工资了 奖金是没有了 5个月产假 破腹产加半个月

剖腹产产假多15天吗

每个地区不同,具体咨询当地人社局电话12333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1、女职工生育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剖腹、侧切、三度会阴破裂等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 2、女职工怀孕流产的,经本单位医疗、保健机构和县属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怀孕两个月以内(含两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内(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30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满七个月流产分娩的,按正常产假对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至于生育延长假,由于各省市的规定不同,你可按《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执行.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计算方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举个例子:生活津贴的期限为产假98天,难产假15天,晚育假30天,合计143天,按最低标准计算:2892÷30*143=13785.2元.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总计在16785.2元.

生育津贴如何计算:1、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2、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3、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无论员工工资高于或低于公司平均工资,在社保中心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都按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但低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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