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原则 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知识2021-11-01 00:44:21

保险法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1)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释】投保.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有:保险与防灾相结合原则;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 损害赔偿原则;公平互利、自愿协商原则;近因原则;公平竞争原则等.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保险法律、法规及其法律活动中的指导思想或指导方针,它不仅是保险活动当事人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而且对保险立法、保险司法也有指导.

保险法原则 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包含:(1)告知.指投保人把有关保险标的的主要事实如实地向保险人做口头或书面的陈述.所谓重要事实是指对保险人决定是否接受及以什么.

论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 摘要:诚信就是诚实、守信,诚信是保险的生命线.从我国保险业经营的现状来看,众多现实让人觉得保险诚信不容乐观,如被保险人不如实告知或.

(一)论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 一、关于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的立法 诚实信用原则,最早起源于罗马法,本意是指契约的履行应当诚实守信.经过法国民法和德国民法的发.

TAG: 保险法   原则   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