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第16条不可抗辩 怎么理解保险法第16条

保险知识2021-11-01 01:04:40

保险法第16条不可抗辩

不可抗辩条款具体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6条第三款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

保险法第16条规定,被保险人投保时故意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是指所交的所有保费.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

不可抗辩条款具体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6条第三款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

保险法第16条不可抗辩 怎么理解保险法第16条

怎么理解保险法第16条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第四十三条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

保险法第16条规定,被保险人投保时故意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是指所交的所有保费.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

保险法第十六条分析

保险法第16条规定,被保险人投保时故意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是指所交的所有保费.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保险法十六条如何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

保险法第16条规定,被保险人投保时故意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是指所交的所有保费.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第四十三条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险法第十六条怎么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

保险法第16条规定,被保险人投保时故意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是指所交的所有保费.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第四十三条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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