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在保险合同是独立合同

保险知识2021-10-08 01:17:06

再保险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化例再保险合同是指以 原保险合同 保险金额为 自留额 和分保额计算基 础的一种 再保险合同 .该种 再保险 方式下, 再保险分出人与再保险接受人按照 保险金额 的一定比例分担责任, 并按此比例分出保费和分摊赔付款.

保险合同以保险责任的次序为区分标准,可以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 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的性质有很多的说法,对其本质的主要学说有:1、合伙合同说;2、委托合同说;3、转让合同说;4、原保险合同说;5、责任保险合同说.

再保险合同按自留额和分保额计算基础的不同,可分为比例再保险合同和非比例再保险合同.自留额是指再保险分出人对于每一危险单位或一系列危险单位的责任或损失,.

再保险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在保险合同是独立合同

在保险合同是独立合同

据太平洋保险指出,在保险合同中,无论是投保人、保险人,还是被保险人、受益人,经纪人、代理人,均应遵守该原则.(一)保险合同是射幸性合同 射幸性合同是以机.

要式合同 保险 银行 贷款 证券 都是要是合同

反担保保证合同里银行就是债权人,保函申请人是债务人

财产保险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 中国财产保险合同不以投保方支付保险费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双方当事人只要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合同即生效.投保人应按双方约定,及时缴纳保险费.保险人应对合同生效后的保险合同标的负责,包括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之前的那一段时间.

既然是财产保险,那当然是只涉及财产利益的,人寿保险才是针对人的身体和寿命的.与人有关的是财产保险里的各种责任险.

AC 由于人身的特殊性质,无法确定其价值,与财产保险相比,人身保险可以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即可以重复参保;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保险法》第56条第4款规定:“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定额保险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事先确定好一定数额的保险金额,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时或者约定期限届满之时,保险人即按照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人寿保险合同就是典型的定额保险合同.人身保险中的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介乎人寿保险与财产保险之间,属于中间保险.

保险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吗

要式合同 保险 银行 贷款 证券 都是要是合同

保险合同应为非要式合同 依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前段所述,“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合同成立之.

你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很专业的问题了,因为在学术上就保险合同是否是“要式合同”也有争议,我个人认为保险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因为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可以看出,保险合同的成立不是以“签发保险单”为依据,而只需要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便成立,“签发保险单”仅仅是保险人“应该”完成的义务,而并不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先决条件,并且《保险法》并未规定保险合同应采取什么形式,所以,我认为保险合同不属于“要式合同”.

保险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 保险 银行 贷款 证券 都是要是合同

你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很专业的问题了,因为在学术上就保险合同是否是“要式合同”也有争议,我个人认为保险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因为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可以看出,保险合同的成立不是以“签发保险单”为依据,而只需要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便成立,“签发保险单”仅仅是保险人“应该”完成的义务,而并不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先决条件,并且《保险法》并未规定保险合同应采取什么形式,所以,我认为保险合同不属于“要式合同”.

保险合同应为非要式合同 依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前段所述,“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合同成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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