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拿老人房子谁赡养老人 谁赡养老人谁就继承房子

保险知识2021-10-08 03:04:21

谁拿老人房子谁赡养老人

房产是您的姓名,您负责赡养老人即可.老人百年之后.房产属于您家的.其他人应该支付老人的赡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把房子卖了 用卖房子的钱来赡养

赡养老人是义务,和继承财产的多与少没有关系.无论谁最终继承遗产都不影响儿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也不能成为儿女不赡养老人的借口. 赡养义务主要表现为:照顾老人日常生活、给予精神抚慰和支付赡养费,因此支付赡养费并不是赡养老人的唯一标准,同时,支付赡养费还要考虑赡养人与被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谁拿老人房子谁赡养老人 谁赡养老人谁就继承房子

谁赡养老人谁就继承房子

不是这样规定的.赡养和继承遗产是两件事情.规定死者死亡,需要看遗嘱,有遗嘱指定继承人的,按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的,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规定不赡养老人的,可以少分,或不分遗产.

赡养老人是义务,和继承财产的多与少没有关系.无论谁最终继承遗产都不影响儿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也不能成为儿女不赡养老人的借口. 赡养义务主要表现为:照顾老人日常生活、给予精神抚慰和支付赡养费,因此支付赡养费并不是赡养老人的唯一标准,同时,支付赡养费还要考虑赡养人与被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没明确的话应该就是按照法定继承,人人有份了,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老人一直是儿子照顾,女儿没尽赡养义务的话,那儿子应该可以多分点.应该是有权力要求女儿尽赡养义务的.应该是可以不让老人住自己家,但情理上会很吃亏吧.有些事情是没办法不吃亏的.既然是自己奶奶,无论如何就有赡养的义务.至于如果她是一个不讲理的人,那你们家平时就注意保护自己的财产.其实,我觉得不管怎么样,老人家的东西是她自己的,就算丢路边了,子女也别想太多.人老的也挺可怜的,能照顾还是照顾吧,只是她说胡话的话,别理就是了,过分的要求也别理就是了.

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儿子

一、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主要有三种方式:“继承”、“赠与”和“买卖”,3种过户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需要的费用也不尽相同.如果父母还在世,只能采取“赠.

需要父母和子女,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住房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可以选择赠与和.

如果老人是以买卖方式过户住房给子女,子女不孝顺,父母不能收回住房产权,但是可以要求子女依照住房评估值,给付购房款.如果是以赠与方式过户住房给子女,子女.

老人死后的赡养与继承

两者的关系: 1,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这和老人的财产处份无关; 2,当事人应尽赡养义务而不赡养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

遗产继承与赡养之前,不存在因果关系: 1,只要符合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的赡养义务人之一的,就应该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与老人有无遗产无关; .

老人健在,子女均有赡养的义务,老人的财产,自己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老人房子过户给孙子

爷爷如果还在世要过户的孙子只要开具两人关系证明,两人再签定赠与协议,然后去公证处公证,再去房产局缴纳契税,手续费等就能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如果爷爷不在世,那就要爷爷的所有直系亲属到场(已死亡的还要去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然后进行公证或打官司确定好财产的分配情况,(只给孙子就要全体人都同意才行),然后再去房产局缴纳各种费用后办理.

【1】爷爷,奶奶在世,可以把自己房子直接赠与孙子,把房子过户给孙子.爷爷奶奶应该共同签署房子赠与孙子协议书.孙子可以和奶奶爷爷共同去房产局办理房产登记过户.如果爷爷奶奶不能和孙子共同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必须去办理房屋赠与协议公证.凭公证书,孙子可以直接去房产局办理爷爷奶奶的房屋过户登记.带着证件有:爷爷奶奶,孙子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奶奶爷爷的赠与协议,或者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或者公证书等资料.【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按照您提供的材料,初步解答如下: 在老人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只能首先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老人的遗产. 一般情况下,此孙子没有直接获得老人遗产的权利,但是特殊情况下,还是有可能的: 此孙子的父亲先于被继承人(老人)去世(请原谅作这样的假设,绝无恶意),孙子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继承其父亲应当继承的份额,这种情况下,只要其他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老人的儿女及老伴、老人的父母,如果还健在的话)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最好公证),那么此孙子就可以获得老人的这套房产. 如果此孙子的父亲还健在,那么同样只有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均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公证),此孙子的父亲由此获得老人房子的产权,然后,再赠与其儿子(也就是老人的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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