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的案例分析 刑事案件典型案例教材

保险知识2021-11-02 01:27:20

刑事诉讼法的案例分析

1.县级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 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包括死缓)的案件,都是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 2.公安局侦查终结的,要移送检察院审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选择第二种比较恰当.因为公安机关移交起诉的是一个案件,是针对一个犯罪嫌疑人犯抢劫罪的案件.根据已经掌握的证据,公安提请公诉的案件并非被告人所为,实际上.

民警回答:郭某的犯罪事实已经有确凿的证据证实,抢劫,强奸属于八类重大案件情形,不可以取保候审,且社会危害性很大.必须先行采取强制措施:刑事拘留.三十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但是公安机关的时效不够,所以必须先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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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典型案例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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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教材上的案例只会是典型案例 具有里程碑意义的 在中国判例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不是特别重要 一般判例法国家会比较重视案例,例如美国,英国 如果要找中国的典型案例,可以上最高法公报,那是最权威的

机械村里面应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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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77岁,儿媳妇44岁,两人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儿媳妇在厨房扫地,公公用激将. 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从案例中他具体的行为来看(包括使用的工具、伤害的部位、伤.

构成绑架罪,身上搜出的毒品如含甲苯达到十克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量刑: 1、犯抢劫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犯抢劫罪,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万元已经算数额巨大,作案三次以上判定为情节严重,加之故意伤害,数罪并罚:可能为无期 如果能从实交待自己的罪行,认认罪态度良好,法院可视表现其适当减刑,那么可能为10年以上

刑法案例分析题100道

1 属于.刑法第65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释放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除外. 2 实现数罪并罚并且从重处罚.因为“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第二题1 错误,判处死刑的剥夺政治权利只会是终身而不是多少年的.2 你问的什么?判决都下来还如何判决?嘿嘿,应该是如何的改正吧,应该是法院自动的依法发出裁定更改错误等等.这也要为什么?

1不构成故意伤害,伤害行为属于强奸的手段行为,不单独定罪.许三构成强奸罪、盗窃罪既遂、抢劫罪未遂,数罪并罚;行六构成抢劫罪的未遂. 2两人就抢劫罪构成共犯,其中,许三是主犯,行六是从犯,两人为抢劫罪的未遂 3许三构成强奸罪、盗窃罪(趁刘小妹不注意)、抢劫罪(事先商量) 4不单独定罪,抢劫后销赃具有期待可能性,不单独定罪.

[答案]王某、李某、张某不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即行. 抢劫罪是历年来法律硕士考试案例分析题必考的题目,它涉及转化犯以及加重构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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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法通解答: 1. 本案中,王某的行为应该属于故意伤害罪.虽然最后江某的伤是轻伤,但是王某在行为实施过程中,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王某实施故意伤害行为时仍在5年的期限内,属于累犯.

犯罪嫌疑人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是受害人“自愿”地将财务交付给犯罪嫌疑人,这是典型的诈骗罪 肯定不是侵占,也不是盗窃!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本案中既不是遗忘物,也不是埋藏物,更不是被托付保管的财务.盗窃就更谈不上了,盗窃要求以秘密的方式窃取,本案中视光明正大的拿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