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 事业单位人员辞职规定

保险知识2021-10-09 21:09:43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分、清退违规进人、撤销奖励、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未按国家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待遇等几类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

2012年8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 第18号公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 受到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e5a48.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可以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再申诉:(一)处分;(二)清退违规进人.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 事业单位人员辞职规定

事业单位人员辞职规定

事业单位辞职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员工,辞职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从收到辞职申请起,除规.

①辞职申请人员填写《辞职申请表》,所在单位根据规定进行审批.②辞职人员所在单位将其辞职申请表及人事档案给当地人才交流中心;③辞职申请人员情况符合条件的.

从事业单位辞职需要注意的问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无需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为事业单位的员工与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聘用关系,因为在编,离职的时候一定要提前30天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获批以后才能办理离职首先(通过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不能直接走人.

事业单位复核和申诉的情形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分、清退违规进人、撤销奖励、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未按国家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待遇等几类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可以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再申诉:(一)处分;(二)清退违规进人.

2012年8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 第18号公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 受到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e5a48.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严明纪律,教育和监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是分两部分,一是基础性绩效工资,二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实际贡献等因素.在人事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单位的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考核情况,综合考虑人员构成、事业发展、岗位设置等因素,核定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所以在绩效工资中不存在岗位津贴.

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国家信访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10月25日,国家信访局召开《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新闻通气会.国家信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恩玺.

看看那个部门颁布的,国务院或者部委,就是行政法规.

一般来说是信访部门对内对外负责的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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