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失业保险条例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2020

保险知识2021-10-10 01:15:11

最新失业保险条例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问:什么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答: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原则:一强制性原则,这是社会保险的一项基本属性.首先失业保险的强制性是通过高层次立法来实现这是保障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首要条件.在参加人员范围、享受条件、缴费比例等方面有严格规定.二公平与效率兼顾,突出效率的原则公平原则是社会保险的通用原则,而效率原则对失业保险具有独特的意义.三适时调整原则.所谓适时调整就是对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失业保险金支出结构和救济水平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作出变动.四适度水平原则.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但其中按工作年限具体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还要看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 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 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最新失业保险条例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2020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2020

1, 能不能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

目前并未有新政策,根据现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2021年失业保险金最新规定

广州失业补助金每月十到十五号发放. 失业保险金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扩展资料: 应当指出的是,在下列情况下,停止发放失业救济金及其他费用: (1)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届满; (2)参军或者出国定居的; (3)重新就业的; (4)在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 (5)在领取失业救济金内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判刑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

可以,任何时候只要符合领取条件都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的.

不知道哦 我现也失业了 我还想问你失业补助金怎么申请?去哪申请啊?

2020年最新失业金政策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标准为: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1, 能不能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 各地领取的月标准不一样. 3,怎么领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一般60日内需要提供.

失业保险新规2020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目前并未有新政策,根据现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标准为: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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