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什么叫伤残就业补助金

保险知识2021-10-11 04:50:37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按月发给的伤残津贴为基数计发,初次领取伤残津贴的,按15年计算; 已经领取了伤残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月份,但扣除后支付的年限不得少.

工伤十级伤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

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参照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省月平工资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照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什么叫伤残就业补助金

什么叫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专门针对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轻伤职工设计的,其中属于五、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属于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帮助其重新就业.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就是5-10级工伤职工本人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然后职工在去社保局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只是单位要支付的一个补助金而已.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按月发给的伤残津贴为基数计发,初次领取伤残津贴的,按15年计算; 已经领取了伤残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月份,但扣除后支付的年限不得少.

伤残补助金由哪里发放

伤残补助金,是由工伤基金一次性支付,也就是社保局支付.

如果单位有缴纳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买保险,由单位支付.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伤残补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按月发给的伤残津贴为基数计发,初次领取伤残津贴的,按15年计算; 已经领取了伤残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月份,但扣除后支付的年限不得少.

就是5-10级工伤职工本人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然后职工在去社保局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只是单位要支付的一个补助金而已.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伤残补助金什么时间发放

1.无论是老的还是新的《工伤保险条例》都一样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发生工伤. 工伤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

应该是1~4级工伤并保留劳动关系的情形吧,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参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

伤残补助金的相关知识: 伤残补助金是职工在受到工伤时根据相应的工伤等级享受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没有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的伤残待遇,数额为规定月份数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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