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有工伤保险吗 教师工伤保险的标准

保险知识2021-10-11 11:47:46

教师有工伤保险吗

1、教师因工伤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的.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如果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伤害的,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二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教师有工伤保险吗 教师工伤保险的标准

教师工伤保险的标准

劳动者工伤鉴定为十级应当对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要求赔偿,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

工伤保险只能按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的法定程序与方式来处理.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社保支付)3、交通住宿费:按实际发生(社保支付)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单位支付)5、护理费:住院天数*当地护工标准(单位支付)

教师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二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只能按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的法定程序与方式来处理.

1、教师因工伤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的.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山西省工伤护理费调整吗

您好 山西省太原市工伤1至4级2017年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全国是一样的,从2017年4月1日起,对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按规定作如下调整:致残一级增加500元/月,调整后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5850元/月.

如果劳动者在工伤住院期间,确实需要人护理的,应当保留好请人护理时所发生费用的报销凭证;一、一般需要护理的,应当在医院里请专人进行护理,所发生的护理费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晋政办发[ 2006] 41号 第九条 被认定为工伤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伤残等级达到.

教师工伤保险缴费多少

1600元1月工资算吧 1.对职工而言社会保险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

教师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1%;个人缴纳比例:8%;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1%;个人缴纳比例:2%;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5%;个人缴纳比例:0.5%; 4、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承担缴费; 5、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5%;个人不承担缴费

劳动者工伤鉴定为十级应当对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要求赔偿,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

TAG: 工伤保险   教师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