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金期间再就业 拿了失业金还能上班吗

保险知识2021-10-11 12:54:25

领取失业金期间再就业

再就业后当然不能领取前期的失业金的,这个是有规定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就业不能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就业不能领取.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领取失业金期间再就业 拿了失业金还能上班吗

拿了失业金还能上班吗

1.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重新找到工作之后,需要去当地社保办办理失业金中断手续,不然没有办法在新单位重新缴纳社保.不能正常办理社保的话,用人单位就存在用人违规之处,面临被劳动局触犯的危险.2.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3.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领失业金期间不能上班,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过,在实际生活中,领失业金期间,如果在不交社保的公司上班或者从事自由职业的,可以正常领失业金,因为社保局可能查询不到你的上班记录.

可以领,不会查你有没有上班. 就是每个月要自己去签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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