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值保险合同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

保险知识2021-10-05 23:12:56

定值保险合同

您好,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标的不预先确定其价值,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再估算价值、确定损失的保险合同.仅载明保险金额作为保险事故发生后的.

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是相对而言的.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的划分仅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因为人身保险合同中没有什么保险价值.所谓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即已确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将其载之于合同当中的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仅载明至保险事故发生后,再行估计其价值而确定其损失的保险合同.

定值保险合同多适用于某些保险标的的价值不易确定的财产保险合同,如古玩、字画、船舶等.在货物运输保险中,尤其是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由于运输货物的价值在不.

定值保险合同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

那个是财产保险里面病的特约保险比如黄金字画这些就是不定值的

您好,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标的不预先确定其价值,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再估算价值、确定损失的保险合同.仅载明保险金额作为保险事故发生后的.

又称“约定价值保险”,“不定值保险”的对称.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以确定保险金最高限额的财产保险合同.定值保险合同成立.

定值保险合同的含义

又称“约定价值保险”,“不定值保险”的对称.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以确定保险金最高限额的财产保险合同.定值保险合同成立后,如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财产全部损失时,无论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是多少,保险人都应当以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价值作为计算赔偿金额的依据,而不必对保险标的重新估价.

您好,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标的不预先确定其价值,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再估算价值、确定损失的保险合同.仅载明保险金额作为保险事故发生后的.

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是相对而言的.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的划分仅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因为人身保险合同中没有什么保险价值.所谓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即已确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将其载之于合同当中的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仅载明至保险事故发生后,再行估计其价值而确定其损失的保险合同.

定值保险合同适用于

定值保险合同多适用于某些保险标的的价值不易确定的财产保险合同,如古玩、字画、船舶等.在货物运输保险中,尤其是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由于运输货物的价值在不.

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是财产保险专有概念,这与财产保险坚持“损失补偿”原则有直接关系,即保险人的保险赔偿不能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能因为保险赔偿而获益.与此不同的是,在人寿(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和投保人不可能确定人的生命或者身体的价值.所以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无论保险金额确定的有多高,都不能认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而获益.因此,人寿(人身)保险合同中没有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概念.所以,新版保险法第五十五条关于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的条文设置在该法第三节财产保险合同章节下.

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是相对而言的.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的划分仅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因为人身保险合同中没有什么保险价值.所谓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即已确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将其载之于合同当中的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仅载明至保险事故发生后,再行估计其价值而确定其损失的保险合同.

给付性保险合同

给付性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由双方事先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或约定时限届满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如各类寿险合同、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属于给付性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理赔 分两种第一是补偿性质 即损失多少 赔偿多少以保额为限.多应用于财产险 车险等等第二则是给付性质 即只要出现合同中规定的事件 保险公司则按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额 予以赔付. 与损失多少无关.此类多用于人身保险.因为人身无价 你保了多少 保险公司就赔你多少.

补偿性保险合同和给付性保险合同之间的区别是:(1)目的不同.补偿性合同是要获得相应赔偿,被保险人因事故发生而依照保险合同获得的金钱给付,可以用来直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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