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案例分析题答案 保险法十九条案例分析

保险知识2021-10-11 13:34:44

保险法案例分析题答案

1、该保险合同有效:首先,张甲与张某系父子关系,有可保利益,因此张甲可以做. 以上两点均符合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该保险合同有效; 2、 a 李某可以要.

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综合险的话,包含盗抢责任,103箱没有装上船不负责任,20箱失踪负责任,为及时运输导致的赔偿保险公司不负责.500吨苹果梨因穿上冷藏机器出现故障而变质损坏保险公司是不负责的,作为只能改变航线发生触礁后的100吨苹果梨抛入海中,作为共同海损赔偿处理,10吨在途中被老鼠损坏不负责任.50架电视机因承受不了卸货港工人的野蛮卸货而损坏是货物运输险的除外责任.60架电视机被海水损坏,还有8架电视机在卸货港卸入驳船时因船吊吊链的缺陷引起断落而损坏由于是船舶违反不适航规定遭遇台风造成的损失,因此保险公司应该不负责.

1. 投保人只被要求在投保时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因为本案投保人在投保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在保单生效后不论投保人是否仍旧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保单依旧生效,所以保险公司应当赔付.(《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2. 客运公司作为代理人,获得了保险公司授权,所以客运公司收取了保险费,等同于保险公司已经收取了保险费,所以保单生效,故保险公司应当赔付.至于代理人与保险人之间的纠纷,与投保人无关,应由保险公司与客运公司自行协商或诉诸法院处理.(《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

保险法案例分析题答案 保险法十九条案例分析

保险法十九条案例分析

新《保险法》第19条的法理基础源于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原则,内容上对我国《合同法》和台湾地区“保险法”有关规定有所借鉴.其立法意旨是依据诚实信用和公平正义原则,对不利于被保险人的不公平条款进行规制.保险条款效力认定,包括合法性判断和合理性判断.合法性判断要着重分析保险条款免除的义务或排除的权利所指向之法律规定为任意性规范的情形;合理性判断重在具体情形下的利益平衡.鉴于现阶段保险条款存在较多公平性问题,第19条的规范意义非常重大;为避免矫枉过正,其适用应当科学审慎,尤其要尊重保险合同特性,合理运用司法裁量.

1. (1)我国《保险法》第40条第3款规定:“重复保险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个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上述案例保险标的一是财产利益,另一是人身损害赔偿.故不属于重复保险. (2)保险合同有效,保险人被保险人就保险条款达成一致,保险事故属于保险约定范围,在保险期间内. 2. (1)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负有告知义务,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足以影响保险合同订立的,保险合同可能无效.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对保险事故不赔偿. (2)无效,a订立已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b保险人对保险合同条款负有说明义务,特别是格式条款免责条款,否则可能无效.案例中未说明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 但是由于本案中保险合同生效期限也超过《保险法》规定解除保险合同的年限 所以保.

保险学案例分析题

1. 某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了一份财产险合同,合同签订时间2004年9月1日,保单当天签发,保险单中规定:保险期间一年,自2004年9月5日零时起至2005年9月4日24时.

第一题:分析如下:若按保险责任,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不会向陈某家属给付保险金的赔偿,因为陈某购买的是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理赔原则里对出险是要追究其引起事.

结果应该是这样的:保险金应该支付给王某的妻子.分析如下:首先,王某在合同中. 那么在案例中,王某并没有和妻子离婚,所以从法律意义来说他们还是夫妻关系,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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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题:分析如下:若按保险责任,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不会向陈某家属给付保险金的赔偿,因为陈某购买的是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理赔原则里对出险是要追究其引起事.

【案例分析】1、保险公司推定该车全损,给予车主张某全额赔偿,已取得残车的实际所有权.因此,原车主张某未经保险公司同意而转让残车是非法的.2、保险公司对车.

回答!1.都不赔,李.你有房产证么? 周 保险单是你的名字么? 这种情况不赔 2.不赔,违反承诺保证. 3.如果全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委付.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单上理赔保险金额.就是说,你车值5万就给你5万,但是这个车就归保险公司了.别的就不用你管了! 4.甲赔:4000*(4000/(4000+2000)) 乙赔4000*(2000(4000+2000))

保险学概论案例分析最新

【案例分析】 谁是继承人 一、张某和其父的保险单上未指定受益人,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

案例一得胎儿得性别鉴定合法吗

回答!1.都不赔,李.你有房产证么? 周 保险单是你的名字么? 这种情况不赔 2.不赔,违反承诺保证. 3.如果全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委付.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单上理赔保险金额.就是说,你车值5万就给你5万,但是这个车就归保险公司了.别的就不用你管了! 4.甲赔:4000*(4000/(4000+2000)) 乙赔4000*(2000(40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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