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承诺是什么 逾期承诺的效力
逾期承诺是什么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
1,该买卖合同已经成立.涉及到逾期承诺的效力问题.对于承诺的生效时间,原则上,根据“公约”18条采到达主义,但对于逾期的承诺,“公约”21条2款规定:“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如传递正常则能及时送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此项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的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他认为其要约已因迟延承诺而失效”.在本案中,b公司的承诺如非邮寄原因,完全可在要约有效期内到达,而且a公司在11月5日收到该逾期承诺后,未作任何信件答复,即该承诺有效,合同成立.2,该要约于10月15日生效,因此有效期截止于10月30日 一个一个字敲的,可能表述不太好.
迟到承诺原则上有效,但是由于这关于要约人的利益,所以要征求要约人的意愿/如果要约人认为该迟到的承诺有效则有效,否则无效.逾期承诺原则上无效,但是如果要约人作出承认该承诺有效的表示则该逾期的承诺有效,但是不再叫承诺了而因该叫做要约,这是一份新的要约.
逾期承诺的效力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
1,该买卖合同已经成立.涉及到逾期承诺的效力问题.对于承诺的生效时间,原则上,根据“公约”18条采到达主义,但对于逾期的承诺,“公约”21条2款规定:“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如传递正常则能及时送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此项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的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他认为其要约已因迟延承诺而失效”.在本案中,B公司的承诺如非邮寄原因,完全可在要约有效期内到达,而且A公司在11月5日收到该逾期承诺后,未作任何信件答复,即该承诺有效,合同成立.2,该要约于10月15日生效,因此有效期截止于10月30日一个一个字敲的,可能表述不太好.
一、承诺的条件有哪些一项承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产生合同成立的法律后果.依合同法的一般理论,承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迟到承诺
这题应该选D 迟到的承诺属于新要约 原题在2016年10月合同法自考中选择题第一题出现过 答案是D
承诺出现迟延有两种情况,一是超过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作出,因而出现了迟延,二是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但由于邮政等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到达要约人.在第一种情况下,由于承诺本应在承诺期限内作出,超过有效的承诺期限,要约已经失效,对于失效的要约发出承诺,不能发生承诺的效力,应视为新要约.对于第二种情况,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发出承诺通知,依通常情形可于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而迟到的.对这样的承诺,如果要约人不愿意接受,即负有对承诺人发迟到通知的义务.要约人及时发出迟到通知后,该迟到的承诺不生效力、合同不成立.如果要约人怠于发迟到通知,则该迟到的承诺视为未迟到的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合同成立.
迟来的承诺 今天下午,刚进行完冬季越野赛,同学们个个累的上气不接下气,精疲力竭. 当我们正在喝水补充体力时,老师缓缓地走过来,对我们说:“我知道同学们今.
逾期承诺和承诺迟到
迟到承诺原则上有效,但是由于这关于要约人的利益,所以要征求要约人的意愿/如果要约人认为该迟到的承诺有效则有效,否则无效.逾期承诺原则上无效,但是如果要约人作出承认该承诺有效的表示则该逾期的承诺有效,但是不再叫承诺了而因该叫做要约,这是一份新的要约.
1、承诺的迟延与迟到的区别关键是是否在承诺期内做出. 2、承诺的迟延是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的承诺应视为新要约. 3、承诺的迟到是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的承诺为有效承诺.
承诺出现迟延有两种情况,一是超过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作出,因而出现了迟延,二是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但由于邮政等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到达要约人.在第一种情况下,由于承诺本应在承诺期限内作出,超过有效的承诺期限,要约已经失效,对于失效的要约发出承诺,不能发生承诺的效力,应视为新要约.对于第二种情况,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发出承诺通知,依通常情形可于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而迟到的.对这样的承诺,如果要约人不愿意接受,即负有对承诺人发迟到通知的义务.要约人及时发出迟到通知后,该迟到的承诺不生效力、合同不成立.如果要约人怠于发迟到通知,则该迟到的承诺视为未迟到的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合同成立.
逾期承诺一般为无效承诺吗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
迟到承诺原则上有效,但是由于这关于要约人的利益,所以要征求要约人的意愿/如果要约人认为该迟到的承诺有效则有效,否则无效.逾期承诺原则上无效,但是如果要约人作出承认该承诺有效的表示则该逾期的承诺有效,但是不再叫承诺了而因该叫做要约,这是一份新的要约.
若要约人即时地向承诺人发出承诺迟到的通知的,不到达的风险由承诺人负担. 若要约人怠于为此通知的,承诺视为未迟到,合同因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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