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报销 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保险知识2021-10-12 03:17:11

医保异地报销

异地就医报销 一、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

异地报销主要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按当地医保规定,到异地看病人员应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就医结束后,凭相关票据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2、如果参保地与就医地实现医保联网结算,需到异地的人员按当地医保相关规定办理异就医手续后,即可到就医地刷医保卡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不需本人垫付医疗费用后报销,这种方式目前在有的省内已实现,有的地方也实现跨省之间的联网结算. 3、参保地与参保人要去的就医地建立了医保代报销协作关系,这样参保人只要按规定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了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后,在就医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只直接委托就医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一、医保异地报销条件: 1、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2、省级参保人员经备案同意转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二、医保异地报销流程: 1、费用申报单位、个人提交相关报销材料. 2、受理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的由初审人员进行费用审核、录入、结算并打印《省级单位医疗费用报销单》;不全的及时告知需补全的材料. 4、复审人员进行费用复审,打印《省级单位职工外诊、急诊结算凭证》后转入财务支付.

医保异地报销 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异地就医报销 一、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

医保卡异地使用办理手续如下:(1)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2)本人书面申请(简述长住异地的原因).(3)长住异地的证明(户口簿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长住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的证明之一).异地就医去报销的话,按照以下步骤来就可以:(1)首先要先拿到县级医院以上的转诊证明.(2)然后去医院社保窗口盖章.(3)到当地的社保所作个外出治疗的登记,一般城镇都有社保所,可以拨打12333咨询社保所的地址.(4)外出治疗后带着发票、医疗本、还有社保卡、户口本等回县级社保局报销.

提前向参保地区县社保局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关于异地就医备案政策,重庆社保局介绍道,如果有计划到异地长期居住,有可能因病住院,请提前向参保地区县社保局进行异.

医保异地报销试点城市

一、医保异地报销条件: 1、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2、省级参保人员经备案同意转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二、医保异地报销流程: 1、费用申报单位、个人提交相关报销材料. 2、受理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的由初审人员进行费用审核、录入、结算并打印《省级单位医疗费用报销单》;不全的及时告知需补全的材料. 4、复审人员进行费用复审,打印《省级单位职工外诊、急诊结算凭证》后转入财务支付.

辽宁省内目前有9座城市实现医保联网,异地结算,这九个城市分别是沈阳、抚顺、锦州、铁岭、盘锦、大连、本溪、营口、葫芦岛.已经加入到异地医保直接结算的9个城市中,大额及补充医疗保险可实现直接结算,通常无需参保人先行垫付,异地就医的大额及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政策,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例如,2011年6月,湖南、海南、云南3省,福州、南昌、长沙、广州、南宁、成都6市医保机构签订《泛珠三角区域部分省及省会城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合作框架协议》,尝试构建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这一试点在2012年8月1日正式启动,广州和南昌率先开始合作.《南方都市报》2012年8月1日报道称,此次广州选定南昌15家医院,南昌选定广州44家医院.普通住院医疗费用可以直接在医疗机构记账结算,不用先行垫付现金再返回参保地报销这么麻烦了.如果选定的并非指定医院,参保人则需按原异地就医备案规定,需先行垫付,再回广州报销.

邻水医保局电话是多少

针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刚起步 ,很多老百姓对政策还不了解的现状,责成劳动保障局设立专门咨询热线,接听解答.市劳动保障局在以前设立的咨询电话基础上,又增设了一部热线电话:83709158.从9月24日起,一个月内,每个工作日都有医保处、医保中心相关负责同志接听电话,直接答复群众咨询.

查询社保的方法有三种:1. 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职工医疗保险办理流程:1、用人单位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向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其中,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2、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有关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本条前两款规定的手续时,应当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要求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及时将用人单位的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市医保中心.

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

异地就医报销 一、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

外地居住要就医 参保地点得备案 市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参保人员临时外出,在外地急症住院就医的,参照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地就医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市户籍外地居住的参保人员需要就医的,可在当地选择一、二、三级及专科医院各一所,并在参保缴费地办理备案登记,在其参保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进行备案.在备案医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予以支付.

异地就医主要符合两点,参保人在参保地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就医的医院可以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所以,备案就是在参保地备案,备案很简单,本人或者亲属在参保地社保局告知,要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即可.各地规定稍有不同,建议拨打12333电话咨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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