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常用条款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

保险知识2021-10-13 00:43:22

保险合同常用条款

人身保险合同常见的条款主要有: (1)不可抗辩条款.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议条款.所谓不可抗辩,就是说当保险人放弃了可以主张的权利,以后不可以再主张..

合同法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

可能不是很全,我大概给罗列一下吧.1、您与我们的合同:包括合同构成,投保范围,合同成立与生效,合同内容变更,投保人解除合同时的手续及风险,合同终止;2、我们提供的保障: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责任,责任免除;3、您的权利和义务:保险费的交纳,续期保险费的交纳、宽限期,合同效力中止,减保,保单贷款;4、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保险金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保险事故通知,保险金的申请,保险金的给付,欠交保险费及未还款项的扣除;5、基本条款: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本公司合同解除武装权的限制,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联系方式变更,失踪处理,争议处理;6、释义;这是我刚从一份合同上摘抄下来的,可能每份合同内容不尽相同,仅供参考.

保险合同常用条款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

人身保险合同常见的条款主要有: (1)不可抗辩条款.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议条款.所谓不可抗辩,就是说当保险人放弃了可以主张的权利,以后不可以再主张..

复效条款是人寿保险的常用条款之一.如果保险单所有人在宽限期届满时仍未缴付保险费,并且保险合同中没有其他约定的,保险单便会失效即中止.另外对于万能寿险,.

宽限期条款 人寿保险大部分为长期合同,交费期间有的长达几十年.交费期间常出现一些无法按时交费的情形,比如出差、遗忘、暂时性经济拮据等.为避免保险单轻易失.

人寿保险基本条款

宽限期条款 人寿保险大部分为长期合同,交费期间有的长达几十年.交费期间常出现一些无法按时交费的情形,比如出差、遗忘、暂时性经济拮据等.为避免保险单轻易失.

复效条款是人寿保险的常用条款之一.如果保险单所有人在宽限期届满时仍未缴付保险费,并且保险合同中没有其他约定的,保险单便会失效即中止.另外对于万能寿险,.

(1,自动垫缴保险费条款 2,不可争议条款 3,年龄误告条款 4,宽限期条款 5,复效条款 6,不可没收现金价值条款 7,保险单贷款条款 8,红利条款 9,自杀条款 10,赔.

宽限期条款案例

什么是宽限期条款?简单地说,相关费用在宽限期内没有缴纳时,不影响原合同的效力. 换句话,在宽限期的最后一天,则必须缴纳了,否则就影响合同效力了. 以人寿.

一、保险合2113同的宽限期条款 对于分期交费的保单,如果投保人因疏忽或者其他原因没能5261按期交费,保险公司给出一定的宽限期(一般为60天),在这段时间内保单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4102司仍予负责.如超过宽限期还没交纳保费,则保单1653有可能失效.二、复效条款怎么规定 因投保人不按期交纳保费致内使保单失效后,二年之后,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经过保险公司审查容同意后,投保人补交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及利息,保单可恢复效力.

宽限期就是说到了该交保费的日子还没交费 可以在其后的60天里面补交上来 并且如果在这个60天里面出险了 公司还在会赔偿的

保险合同常用条款

人身保险合同常见的条款主要有: (1)不可抗辩条款.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议条款.所谓不可抗辩,就是说当保险人放弃了可以主张的权利,以后不可以再主张..

合同法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

我国《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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