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追偿与委付特征与差异 代位和委付的联系

保险知识2021-10-13 05:02:45

代位追偿与委付特征与差异

代位追偿是索赔权利的转移(人寿保险除外——因为生命无价嘛); 委付是给予推定全损的,是物上代位的基础,委付转移的是物权.

代位追偿:在商业保险里,一般会发生在交通事故等人身伤亡中.指发生保险事故后,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赔偿款,然后向负有责任的第三人代位追偿.(追到追不到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无关,不能再问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要) 委付:是指保险人同意将受损的保险标的视为推定全损,在补偿被保险人全部损失的同时,获得该受损标的物的所有权.保险人接受委付后,可以通过对标的物的处理,接受大于赔偿金额的收益. (一般适用于车险中的车损险和盗抢险赔付)

(1)代位追偿只是1种纯洁的追偿权,获得这类权利的保险人不必承当其他义务;而保险人在接受委付时,则是将权利和义务全部接收,既取得了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又须承当该标的产生的义务.(2)在代位追偿中,保险人只能取得保险赔偿金额之内的追偿权;而在委付中,保险人则可享有该项标的的1切权利,包括被保险人放弃的保险标的所有权和对保险标的的处罚权.在委付后,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处置而获得的额外利益也由保险人取得,而没必要返还给被保险人.

代位追偿与委付特征与差异 代位和委付的联系

代位和委付的联系

代位追偿:在商业保险里,一般会发生在交通事故等人身伤亡中.指发生保险事故后,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赔偿款,然后向负有责任的第三人代位追偿.(追到追不到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无关,不能再问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要) 委付:是指保险人同意将受损的保险标的视为推定全损,在补偿被保险人全部损失的同时,获得该受损标的物的所有权.保险人接受委付后,可以通过对标的物的处理,接受大于赔偿金额的收益. (一般适用于车险中的车损险和盗抢险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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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委付制度 委付是指保险标的造成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将该标的之一切权利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赔偿全部保险金额的法律行为.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委.

代位权与委付的区别

你好,我是一名实习律师,很高兴为你解答.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委付是指保险人同意将受损的保险标的视为推定全损,在补偿被保险人全部损失的同时,获得该受损标的物的所有权.当然,在保险业务中,也有代位权这一概念.它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在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如果第三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有责任,被保险人应将其对第三人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给保险人,由保险人代为行使.

代位追偿是索赔权利的转移(人寿保险除外——因为生命无价嘛); 委付是给予推定全损的,是物上代位的基础,委付转移的是物权.

代位追偿:在商业保险里,一般会发生在交通事故等人身伤亡中.指发生保险事故后,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赔偿款,然后向负有责任的第三人代位追偿.(追到追不到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无关,不能再问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要) 委付:是指保险人同意将受损的保险标的视为推定全损,在补偿被保险人全部损失的同时,获得该受损标的物的所有权.保险人接受委付后,可以通过对标的物的处理,接受大于赔偿金额的收益. (一般适用于车险中的车损险和盗抢险赔付)

代位与委付

代位追偿是索赔权利的转移(人寿保险除外——因为生命无价嘛); 委付是给予推定全损的,是物上代位的基础,委付转移的是物权.

你好,我是一名实习律师,很高兴为你解答.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委付是指保险人同意将受损的保险标的视为推定全损,在补偿被保险人全部损失的同时,获得该受损标的物的所有权.当然,在保险业务中,也有代位权这一概念.它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在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如果第三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有责任,被保险人应将其对第三人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给保险人,由保险人代为行使.

代位追偿:在商业保险里,一般会发生在交通事故等人身伤亡中.指发生保险事故后,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赔偿款,然后向负有责任的第三人代位追偿.(追到追不到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无关,不能再问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要) 委付:是指保险人同意将受损的保险标的视为推定全损,在补偿被保险人全部损失的同时,获得该受损标的物的所有权.保险人接受委付后,可以通过对标的物的处理,接受大于赔偿金额的收益. (一般适用于车险中的车损险和盗抢险赔付)

委付和代位求偿权

你好,我是一名实习律师,很高兴为你解答.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委付是指保险人同意将受损的保险标的视为推定全损,在补偿被保险人全部损失的同时,获得该受损标的物的所有权.当然,在保险业务中,也有代位权这一概念.它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在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如果第三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有责任,被保险人应将其对第三人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给保险人,由保险人代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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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委付制度 委付是指保险标的造成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将该标的之一切权利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赔偿全部保险金额的法律行为.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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