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失业金能领多少 浙江失业金多少钱一个月

保险知识2021-10-06 03:30:49

浙江省失业金能领多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

在浙江省,最上限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下是《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规定:第四章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十一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

失业金的标准按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地最高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失业金的领取期限: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最长领取时间为18个月;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金最长为24个月.具体的可以到tieba.baidu/f?kw=%b7%a8%c2%c9%d7%c9%d1%af&fr=index提问法律人士.

浙江省失业金能领多少 浙江失业金多少钱一个月

浙江失业金多少钱一个月

举个例子:江苏区职工2013年平均缴费工资为1583元,那么职工失业后平均每个月可领取1583*40%=633.2元.失业金的标准按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确定,.

按浙江省失业保险领取期限的标准计算,缴纳3年5个月失业保险,可以连续领取6个月失业金 《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设区的市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企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确定.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以下称享受待遇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以下称缴费时间)确定:(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二)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三)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的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以下简称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可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月份前后合并计算. \r\n 失业保险金按被保险人原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逐月计发.

浙江失业金领取标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标准为: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杭州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 2、非本人意愿中断或终止就业; 3、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 4、失业人员有求职要求,愿意接收培训等. 杭州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1、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不满5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782元; 2、缴纳失业保险满5年不满10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809元; 3、缴纳失业保险满10年不满15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836元; 4、缴纳失业保险满15年不满20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863元; 5、缴纳失业保险满20年以上,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891元; 6、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达12个月后,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为782元.

浙江省失业金怎么领取

有离职证明就可以领取.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领取三个月失业金. 各地政策不尽相同,请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单位或社保部门.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

杭州市失业金领取流程:1、用人单位应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办理社保停保手续,申报资料.2、失业人员本人应在单位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3、经办机构在受理申领登记之日起7日内予以审核.4、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享受条件:1、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2、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4、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5、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018年失业金领取标准

2018年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标准为: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从4月1日起,上海市2018年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1660元调整到1770元,增加110元.具体调整为: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增加110元/月,调整为1770元/月.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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