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再保险合同直接保障对象

保险知识2021-10-14 03:01:54

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财产保险的标的非常广泛,如房屋、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载明保险标的的名称、范围、价值、坐落地点. 1、财产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造成所保财产或利益损失时,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或在约定期限届满时,由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的协仪.2、保险标的:就是保险的对象,也叫保险标的物.保险标的是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人的生命和身体,它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一、再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再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缔约当事人的名称、地址;保险期限,包括合同开始和终止时间;执行条款,包括再保险的方式、业务范围、地区.

答案是b 根据保险价值的确定,可以分为定值和不定值两种.定值是指在签订合同之前保险人和投保人确定保险价值,之后无论受保障的财产是升值还是贬值都按照之前定的保险价值作为价值标准.一般在我国,农作物、字画古玩玉器、货物运输保险中的货物采用定值.其他大部分是不定值保险,不论投保时财产价值多少,均以出险时的市场价值作为保险价值.

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再保险合同直接保障对象

再保险合同直接保障对象

再保险合同直接保障的对象为原保险合同的保险人.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民商事合同,除具有一般合同的共性外,还有其特殊性.具体的特点是: (1)保险合同是双.

一楼回答正确.再保险就是保险公司为自己签订的保险合同向在保险公司买一份保险.目的是进一步分散风险.

原保险合同的保险人解释下就是,比如说你在中国人寿买了份保险,那么中国人寿就是这份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如果中国人寿觉得发生事故后有点赔不起,就找另一家再保险公司把中国人寿保了.直接保障的对象就是中国人寿

简述合同分保的特点

一、保险合同与其它合同共有的特征:1、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之间达成的协议通常不能算作具有约束力的合同.2、保险合同是当事人双方表示一致的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任何一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能进行非法干预.3、保险合同必须合法,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一方不能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保险合同独有的特征:1、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2、诚实信用原则的告知义务.3、保险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4、保险合同是一种附合合同.5、保险合同是一种射幸合同.

再保险合同是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又称分保合同.与原保险合同比较,其区别为:1、合同的主体不同:原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投保人和保险.

合同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 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中要写明 标的物 名称 数量 质量标准 品种 规格 到货时间 付款方式违约责任 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最后双方签字生效

第三者责任

(一)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是:人身伤亡和财产直接损毁.人身伤亡:人的身体受到伤害或人的生命终止.直接损毁: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他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保险人不是无条件地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而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二)根据车辆种类的不同,规定了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机动车辆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

第三者责任险 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全称: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

简述合同的特点

1 从属性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

合同主要应当具备特点有四点: 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 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3、合同是当事人各方明确互相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4、合同是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泛指关于一切权利义务的协议.狭义的合同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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