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康复一定要定点吗 工伤鉴定后还能做康复吗

保险知识2021-10-06 05:30:51

工伤康复一定要定点吗

必须在工伤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到医保关系所在社保局工伤保险科申请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如超过一个月那么从发上之日起一个月内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工伤康复仅对具有康复价值的工伤职工进行.工伤康复是按照 “先治疗康复、后评残补偿”和立足于“基本康复”的原则,利用现代康复的手段和技术,为工伤残疾人员提.

不属于指定工伤医院,费用不报销 只要正常治疗,待遇不会停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康复一定要定点吗 工伤鉴定后还能做康复吗

工伤鉴定后还能做康复吗

一般是病情稳定了,申请鉴定,要在一年内申请.够几级,鉴定后再说吧.

员工工伤鉴定出来,如果是需要进行康复的,那么可进行康复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鉴定结果没有说明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那么员工自行进行康复治疗费.

做工伤等级鉴定的时候,需要带上身份证,工伤认定书,医院证明、医疗证明等相关材料,等康复以后,去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不稳定器和恢复期

第一.工伤已认定的情况下,如果要做伤残鉴定的话,必须在治疗终结后一年内做出伤残鉴定(其实是越早做鉴定越对伤者有利,因为恢复的结果可能会影响鉴定的结论).第二是你做不做伤残鉴定直接影响伤残的赔付,公司可以以不配合做鉴定为由暂停对你工资的支付是有可能的.第三是由于你只是支掉外固定支架,并不能证明你已经基本恢复正常,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暂时不鉴定,等基本恢复正常后再做鉴定.这是基本的十级.如果恢复不好的话可能还会高些.

做工伤等级鉴定的时候,需要带上身份证,工伤认定书,医院证明、医疗证明等相关材料,等康复以后,去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需要休息的时间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即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的期间,按照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停工留薪期与等待鉴定的时间无关,按医疗机构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意见应当恢复工作的,无论还有多长时间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都应恢复工作.工伤职工应当恢复工作不恢复的,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限期恢复工作,限期内不恢复的,可按旷工处理. 工伤职工应当恢复工作不恢复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停止支付工资福利待遇.

工伤鉴定完然后申请康复

不可以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申请

伤残等级鉴定以后,进行康复治疗,不需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批准,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也没有这个权利.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可以直接到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如果员工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之后,其实是医疗期要终止了,停工留薪期结束,再去做康复的话,找不到其他合适的理由.而且康复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之后在可以到指定康复医院进行的,也不是说随便可以去的.如果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的就去.

工伤康复期时间谁定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由用人单位按所在省市劳动人事部门和卫生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没有吧,康复性治疗费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可能康复机构/医院有限制,最好电话当地社保局问一下要不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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