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免责条款 重疾险免责条款详解

保险知识2021-10-16 12:51:57

重疾险免责条款

十条的免责条款算是很多了,这样的重疾险不值得购买,不知具体是哪款保险,对于本人来说好的还是有的,比如阳光保险集团推出的“健康随e保”,为什么说这个,因为免责条款只有最基础的三条,这样区别就出来了,十条对三条,应该能看出来哪个好了吧,因为免责条款牵扯到保险疾病发生后,保险公司对疾病问题的责任承担问题,所以说是越少越好.

免责基本上各家人寿险都一样!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公司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故意伤害的;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的;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使证的机动车;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若属于附加险合同所保障的重大疾病(第32种),则不在此限.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重疾险免责也就是指重疾险的除外责任,即保险公司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理赔,一般市面上的保险都会定义很多条免责条款,多的有十多条,少的也有5、6条.这些免责条款很大程度上削减了重疾险的吸引力,不过现在阳光保险的健康随e保就没有这方面的问题.它比较有诚意,只有3条免责条款: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其他符合保险事故都赔.如果要买重疾险的话,个人觉得还是这个比较实惠.

重疾险免责条款 重疾险免责条款详解

重疾险免责条款详解

十条的免责条款算是很多了,这样的重疾险不值得购买,不知具体是哪款保险,对于本人来说好的还是有的,比如阳光保险集团推出的“健康随e保”,为什么说这个,因为免责条款只有最基础的三条,这样区别就出来了,十条对三条,应该能看出来哪个好了吧,因为免责条款牵扯到保险疾病发生后,保险公司对疾病问题的责任承担问题,所以说是越少越好.

重疾险免责也就是指重疾险的除外责任,即保险公司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理赔,一般市面上的保险都会定义很多条免责条款,多的有十多条,少的也有5、6条.这些免责条款很大程度上削减了重疾险的吸引力,不过现在阳光保险的健康随e保就没有这方面的问题.它比较有诚意,只有3条免责条款: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其他符合保险事故都赔.如果要买重疾险的话,个人觉得还是这个比较实惠.

免责基本上各家人寿险都一样!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公司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故意伤害的;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的;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使证的机动车;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若属于附加险合同所保障的重大疾病(第32种),则不在此限.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意外险免责条款

其实这条除外责任主要作用是对意外的一种解释.比如自杀、自残、打架等情况或投保人故意对被保险人的伤害行为都是在这条除外责任范围内.意外是指突发性地、非本意地、不可预知而发生的.你所说的这种情况若想好理由能够解释,保险公司自然会理赔.但若保险公司有证据能证明你是故意撞上去的则可根据这条除外责任而进行拒赔.

来源:“视贸网” 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免责条款主要包括: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

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免责条款主要包括: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

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指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免责条款是为了避免保险人过度承担责任,以维护公平和最大诚信原则而对保险责任的限制.责任免除条款的.

免责条款虽然代理人未说明,但是保险合同已经明确列明了啊.另外,酒后驾车无证本身就已经违反了我国的交通法律,对于违法行为,保险公司当然可以拒绝理赔.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和生效可以附条件.从法律法规和法理上看,合同生效条件是没有障碍的.但是,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如果认可所附条件太多,反而制约了保险合同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作用的发挥,特别是对于保护投保人利益极为不利.所以,保险合同中的附条件应当加以适度限制,不宜一律认可. 特别生效条件就是免责条件时,其制定该条件的目的就直接与一般的生效条件发生矛盾了,甚至使可以有效的合同,因该免责条件的存在而多数不能生效,这是对立法精神的违背,也是对投保人利益的一种损害. 所以,免责条件应当是在合同生效后,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发生某种行为,或者产生某种情形,保险人免责的可能性出现,也不能将其解释为必然全部免责.

见义勇为免责条款 新闻

算见义勇为.因为孩子是父亲的,也是国家的.

在3月14日下午,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日程,各个代表团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建议表决稿.建议表决稿显示,民法总则草案中“好人法”条款再度修改,不再区分.

不算,这是监护人的责任,只能算是大爱不能算为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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