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一年短期险合适吗 附加一年期短期 附加意外

保险知识2021-10-16 15:45:22

附加一年短期险合适吗

多数是短期险,也有长期意外险,百万驾年华这类100万意外保障产品就是长期保险.

意外风险无处不在,很多时候,意外不仅会给我们制造麻烦,还会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对此,建议尽早为自己买份意外险,以转嫁这方面的经济损失.购买短期的太平洋.

一年期的重疾险可以作为长期重疾险的补充.然而只投这种一年期的重疾险,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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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一年期短期 附加意外

不是计算,40%属于6级伤残 赔保额的40%,也就是40万,第二次赔的60万是因为赔付金额不能超过保额 不能超过100万 也就是100-40=60万

1,你可以委托你的代理人或者是自己到平安保险公司的前台,办理变更你的扣款帐户. 2,你可以到平安保险公司刷卡.信用卡和储蓄卡都行. 3,你可以在网上注册一帐通,变更缴费账户就可以转账了., 注意,从3月1日起.所有保险公司零现金收费,你只能是上述做法.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是一种附加保险,一般附加在意外保险之上.当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伤害需要支出医疗费用的时候,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实际医疗费用进行补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还是一种短期保险,一般保险期限为一年.招商信诺提醒您,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可以多次赔付,但是每年累计赔付的保险金有一定的限制.

王某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你好,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前提是,第一,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第二,自发生保险事故日起180天内身故或者残疾.2001年2月1日遭受意外伤害,180天内未造成身故或者残疾,如意外险有意外医疗责任,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承担意外医疗责任.2001年9月,旧伤复发,造成同年10月1被鉴定为中度残疾,造成残疾的原因是,也就是保险通常所说的近因是,旧伤复发,而非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不承担因非意外伤害造成的被保险人伤残的赔偿责任.

你好!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1自然终止,即合同期限届满2标的全部灭失(因非保险事故)3合同主体行使终止权4因解除而终止5义务履行完毕 此题中应是第五种情况.保险人应当给付最多4万元的赔款,如果给付4万元,则保险合同终止.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500000*70%=350000(如若是全残,那保险公司就赔你500000)建议:好好把保险条款吃透,最好申请法律援助,请律师帮你研究一下,之后,看其如何帮你维权.

王某为自己投保意外伤害险

你好,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前提是,第一,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第二,自发生保险事故日起180天内身故或者残疾.2001年2月1日遭受意外伤害,180天内未造成身故或者残疾,如意外险有意外医疗责任,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承担意外医疗责任.2001年9月,旧伤复发,造成同年10月1被鉴定为中度残疾,造成残疾的原因是,也就是保险通常所说的近因是,旧伤复发,而非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不承担因非意外伤害造成的被保险人伤残的赔偿责任.

你好!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1自然终止,即合同期限届满2标的全部灭失(因非保险事故)3合同主体行使终止权4因解除而终止5义务履行完毕 此题中应是第五种情况.保险人应当给付最多4万元的赔款,如果给付4万元,则保险合同终止.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保的是什么啊?是意外伤害?还是意外医疗啊?B和C必须不对!我感觉应该是A

王某投保人身意外险

你好,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前提是,第一,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第二,自发生保险事故日起180天内身故或者残疾.2001年2月1日遭受意外伤害,180天内未造成身故或者残疾,如意外险有意外医疗责任,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承担意外医疗责任.2001年9月,旧伤复发,造成同年10月1被鉴定为中度残疾,造成残疾的原因是,也就是保险通常所说的近因是,旧伤复发,而非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不承担因非意外伤害造成的被保险人伤残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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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3万太低!一般卡式保险搞定.如果说是保费年交3万的话请直接购买人寿保险、附加意外险.平安保险公司的平安福就是很好的保险,自驾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双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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