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构成形式 保险合同的基本组成部分

保险知识2021-10-17 14:34:10

保险合同的构成形式

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投保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一种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汽车保险合同作为财产合同的一种,能够保障车主的相关利益.主要的形式有投保单、暂保单、.

1.保险合同的形式: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在法律上,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书面合同的形式: (1)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由投保人在申请保险时填写. (2)暂保单,是保险单没有发出之前保险人出具给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一种临时凭证,具有与正式的保险单同样的法律效力. (3)保险单,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证明,完整记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保险凭证,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合同书面证明.与保险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批单,是对保险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增删内容,由保险人出立的一种凭证.

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民商事合同,除具有一般合同的共性外,还有其特殊性.具体的特点是: (1)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保险合同作为一种法律行为,一旦生效,便对双.

保险合同的构成形式 保险合同的基本组成部分

保险合同的基本组成部分

由于保险合同一般都是依照保险人预先拟订的保险条款订立的,因而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就主要体现在这些条款上.按照保险条款的目的和作用不.

从条款的性质上看,保险合同的内容由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两方面构成.基本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当事人姓名,住所;(2)保险标的;(3)保险金额简称为保额.由保险合同确当事人肯定,并在保单上载明的保险标的的金额,也是保险人赔付的最高责任限额;(4)保险费.投保人向保险人购买保险而支付的价格,保费=保额费率);(5)保险期限.保险合同从开始生效到终止的这1期间,可按日历年月计算和以事件的始末期计算.(6)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7)背约责任和争议处理;(8)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附加条款是根据投保人要求增加承保风险的条款

以下几部份:第1,主体部份.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其住所.第2,内容部份,即权利义务部份.包括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费及其支付办法、保险赔偿或给付办法、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的开始、背约责任等.第3,客体部份.保险合同的客体是可保利益,而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因此保险标的在保险合同中也是重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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