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损失 会计意外损失

保险知识2021-10-18 10:47:49

意外损失

是的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一般经营损失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非常经营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过失人赔偿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收款时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 笑望采纳,谢谢!

人身意外伤害赔偿标准. 人身意外伤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意外险,指在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保险人按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这里意外事故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意外发生的,即被保险人未预料到的和非故意的事故;(2)外来原因造成的,即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3)突然发生的,即事故的原因与伤害的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关系,并在瞬间造成伤害,来不及预防.每款意外险产品都会涵盖意外伤害保障责任,还有很多意外险会含有意外医疗保障责任及住院保障责任.提示:感冒,发烧等发自体内的不属于意外!

意外损失 会计意外损失

会计意外损失

是的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一般经营损失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非常经营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过失人赔偿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收款时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 笑望采纳,谢谢!

按照会计准则,意外损失应该算作非正常损失,一般来说损失部分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然后对损失部分的含增值税价值,扣除保险,责任人等的赔偿后计入营业外支出.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原材料 借:营业外支出 其他应收款 贷: 待处理财产损益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1. 非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2. 当非常损失发生时,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原材料(等)贷: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转出3. 结转损失时,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4. 营业外支出中的“非常损失”指企业对于因客观因素(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净损失.

员工意外造成公司损失

从经济的角度看, 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 原文: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一般不需要赔偿.首先是不是你的工作职责内的,然后要搞明白是你有意识还是无意识造成的损失.如果在工作职责内,无意识造成的损失.被辞退就是你最大的惩罚了.公司既然把事情交给你做,本身公司就应该承担一定的风险.如果是你职责外,没人叫你做,你好心办坏事,最多承担部分责任.如果你是故意的,那你就活该了.

这得看是以什么原因发生的这起纠纷,如果是谈工作,就与公司有关,所在单位有义务负责任出面调节,或者是为这起纠纷做出相应的补偿,如果不是那这种性质就属民事纠纷,和公司无关,公司没有义务出面调节,

预期和意外损失

预期损失是指一般业务发展占用风险资产的损失均值,其可以通过计提损失准备金(专项准备、资产组合的一般准备)计入损益加以弥补.预期损失等于预期损失率与资产.

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实际损失、预期利益损失概念如下: 1,直接损失: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2,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 3,实际损失:实际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4,预期利益损失,指缔约时可以预见到的履行利益所产生的损失,又称可得利益或间接损失. 违约责任中补偿性法定赔偿金由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的损失构成. 预期利益损失是在正常情况下可以合理预见的利益所发生的损失,但并不必须是必定发生的利益损失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意外损失是超过预期平均损失的损失数. CMA认证能帮助持证者职业发展,保持高水准的职业道德要求,站在财务战略咨询师的角度进行企业分析决策,推动企业业绩发展,并在企业战略决策过程中担任重要的角色.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再次感谢您的提问,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临时工干活造成经济损失

应该不需要全额赔偿!老板招收临时工,就应该承担临时工不熟悉工作流程,可能会造成损失的风险!

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 的,但是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应该赔偿全部实际损失.当然用人单位也可以主动承担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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