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地方法规由谁制定

保险知识2021-10-06 16:08:26

地方法规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宪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通常以“条例”、“细则”、“办法”称之.注意: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叫做“部门规章”,不是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三者在立法效力上有位阶效应:法律高于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这是国家立法权的统一要求和发挥地方能动性的一种政策安排,已为我国《立法法》所确定.

行政法规的概念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 在名称使用上,条例仅用于法规,规定和办法在规章中也常用到.地方性法规,即地.

地方法规 地方法规由谁制定

地方法规由谁制定

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行政法规只能由国务院制定,是国务院为领导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性法规---- 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行政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地方法规制定主体

一般而言,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是省、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性法规,即地方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其效力不能及于全国,而只能在地方区域内发生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当代中国,地方性法规是一种数量最大的法律渊源,包括一般地方性法规与特殊地方性法规.

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仅局限于省、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一般地方立法权:地方性法规 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立法权: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 特别行政区立法权:特别行政区法律: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地方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的概念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只能在地方区域内发生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1、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如我国的《刑法》、《物权法》、《行政法》、《劳动法》.2、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或者其部属单位(如商务部.

地方法规包括哪些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侵权责任法

A 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已经有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结合本地. 予以具体化,但是,不得超越、行政法规关于哪些违法行为应当给行政处罚,给予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实施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药品行政保护条例》、《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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