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 保险法第16条第一款规定

保险知识2021-10-19 13:59:27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

保险法第16条规定,被保险人投保时故意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是指所交的所有保费.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 保险法第16条第一款规定

保险法第16条第一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保险法第16条规定,被保险人投保时故意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是指所交的所有保费.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

保险法第六条第7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条、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是民法上的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没有第七项的规定.

对于未支付当期保费的,现行保险法规定,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对于首期保险费以后的分期保险费,投保人有六十天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仍未支付当期保险的,合同效力中止或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未支付分期保费的法定后果是合同效力中止,但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可减少保险金额的除外.

保险法解释二第六条

关于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具体规范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一条 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在投保单或者保险单.

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应承担以下法律后果:1、投保人不管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须承担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从而保险责任终止的法律后果.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3、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1、你所说的两年:是指人身保险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 2、主要涉及的法条:《保险法》第16条、第32条.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

保险法第一章第六条

新保险法修订全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五.

新保险法第一章变动不大,部分内容前后顺序调整,顺序变动某些内容的重视程度相应发生变化;第二章第一节变动如下:1、在保险利益原则方面对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不一定能帮到你,参考下吧:(保险人就是保险公司)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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