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工伤最低工资标准 工伤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保险知识2021-10-20 12:13:48

工人工伤最低工资标准

1、工伤期间的工资标准,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发放.2、按规定比例计算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

工伤是按本人工资支付补助金 本人工资按受伤前12个月工伤保险平均缴费工资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

工人工伤最低工资标准 工伤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工伤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工伤是按本人工资支付补助金 本人工资按受伤前12个月工伤保险平均缴费工资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职工工伤,工资基数因为赔偿项目不同,统筹地区不同而区别,涉及到基数计算的一般为:一、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

1、工伤期间的工资标准,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发放.2、按规定比例计算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

法定最低工资标准2020

从2018年8月1日起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940元/月调整为2020元/月;非全日.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每小时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2020÷21.75÷8=11.61元/时 如果是平时加班,加班工资为:11.61*150%*加班小时 如果是周末加班,加班工资为:11.61*200%*加班小时 如果是法定假日加班,加班工资为:11.61*300%*加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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