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案例 社会保险经典案例分析

保险知识2021-10-20 19:48:02

社会保险案例

(1)给零就业家庭、生活困难家庭发最低生活保障;(2)城镇职工、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农民加入新的农村合作医疗;(3)农村小学生免除学杂费.

根据最新劳动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社会保险”条款 第十九条,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案例中:李从08年1月份至4月份已经过了试用期,属于正式职工,公司有责任为李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李要求保洁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500元是合法的

1.有商业保险可以买社会保险.2.社保是公司必须给属下员工买的.3.4.就不好说了,人都被干掉了,你要告他还是可以的,关键是你签协议了.5.缴费基数是安上半年平均工资的8%乘以12个月在乘以15年,且每年递增

社会保险案例 社会保险经典案例分析

社会保险经典案例分析

根据最新劳动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社会保险”条款 第十九条,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案例中:李从08年1月份至4月份已经过了试用期,属于正式职工,公司有责任为李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李要求保洁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500元是合法的

(1)给零就业家庭、生活困难家庭发最低生活保障;(2)城镇职工、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农民加入新的农村合作医疗;(3)农村小学生免除学杂费.

第一个问题;熊某败诉,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法规定,因为投保人未尽如实告知义务,而隐瞒的事实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社会保险纠纷怎样解决

1.你的工资高于你的当地平均水平.你原单位叫你补缴养老金(个人承担部分)你应该叫对你有好处.你也可以问问你原来的单位你应该每月叫多少.如果你叫了多而低于你当地平均水平工资差额.这差额有单位补上.也就是你缴了金后还高于平均工资就可以啦.2.你补缴养老金也就有4年工龄.3.单位补帮助你缴你可以去劳动保障局去告它.它必输.相信我没错

展开全部1、单位没有任何理由要求辞职员工将单位曾为员工缴的社保费用退还.劳动法中没有相关的规定,单位为员工缴的社保费是员工在为其提供劳动服务期间的应得费用.2、城市户口只能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能办理清户.3、养老保险只能往户口所在地转移,需要接收地社保出具一份异地转移养老保险通知书.4、不需要原单位出具任何证明,但楼主必须要将保险的手续拿到手.5、与单位讲明此非本人应承担的费用,单位不得因为任何理由为由扣留其保险相关手续的.所以,到原单位一定要表明态度,如单位不把手续给参保人,那么参保人都可以到劳动局临察部门投诉.

携带身份证、户口部及与该公司商事注册信息等资料,到人社局信访办进行实名投诉.须提供与其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等相关原始证明(如劳动合同书、工资表等),我们按社保相关工作流程稽核后,用人单位确实为您未购买社保情况属实的,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责令用人单位进行社保费补缴.

保险业诚信案例分析

投保人在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时,就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以上案例涉及保险法上的一个重要制度,即告知义务制度.告知义务的法律规定,是.

客户:A购买保险前已经患有严重的糖尿病,但是在购买保险时并没有按照投保书询问进行如实告知,通过隐瞒的方式获得承保.保险人最终是不能够赔付这个客户,甚至还要解除保险合同.这在现行保险法第17条是有相关规定的.保险公司:B保险公司在明知客户A(假设还是刚才的客户)投保后进行的体检中,发现该客户血糖不正常,在明知客户风险的情况下,承保该客户.在日后理赔过程当中却以客户没有如实告知而拒绝赔付,实际上也是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对于保险人的要求:弃权和禁止反言.

现在保监会的监管下,保险销售规范化了许多,但是还不是很健全,主要是销售面广,销售人员也多,有的销售人员为了完成业绩,给客户设计的保险种类不适合,销售过程中给客户承诺的利益、产品特点夸大化了,客户利益保证不了,中途许多客户也有退保的.

TAG: 社会保险   案例分析   案例